【信息发布时间:2024-11-18 17: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城头镇门河加油站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城头镇门河加油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数备〔2024〕2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金源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城头镇门河加油站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头镇翠竹村,青欢线南侧。
2.1.2建设规模:城头镇门河加油站项目用地面积约608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1738.74平方米,其中站房建筑面积399.6平方米,辅房建筑面积842.56平方米,罩棚建筑面积372平方米,卫生间及消防泵房建筑面积82.89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41.69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
2.1.3最高投标限价:11023129.58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城头镇门河加油站项目大型土石方、辅房、配电房、泵房、厕所、站房、罩棚+埋地罐区、室外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类及以上许可证,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21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④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及应具备其他要求: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须为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4月-2024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年 11月 25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1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下列资料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1)企业营业执照;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4年4月-2024年9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类似工程业绩;
(9)投标人相关承诺书。
注:①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9)项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②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的资料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 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标段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7 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G1、G2去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分方法如下: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 100 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90%。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人:江苏金源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
邮编:222000 邮 编:222200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季工
电话:0518-87080951 电 话:0518-85837858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2528389565@qq.com
10.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五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
0518-85861319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人按下列要求执行:
(1)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投标人按实填写;
(2)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填写一份,并打印盖章后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
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 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证书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 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证书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