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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10kV梧锦线1#-10#杆迁改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5-06-12 15:5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州区10kV梧锦线1#-10#杆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州区10kV梧锦线1#-10#杆迁改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香海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州区10kV梧锦线1#-10#杆迁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高新区海州工业园;

2.1.2工程规模:由10kV梧锦线新出一回电缆线路,沿梧桐路北侧向西,过梧桐路向南新建1#环网,由1#环网向东新出一回电缆线路至寅昊智能装备支线3#杆,新建长度小于1000米,且仅占用人行道及部分占用非机动车道;

2.1.3最高投标限价:4859551.99元,投标报价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进场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等级为合格(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2.2招标范围:海州区10kV梧锦线1#-10#杆迁改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业绩。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或者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

(3)对于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5)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金额(或工程造价)、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6)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3.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④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⑤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e.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开始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 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10时3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资格审查

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资料;

(8)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9)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2.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有效版本。

3.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 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含20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抽签随机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合计数量 R=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 R 家时, 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 号文:当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 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决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5%。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香海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香海湖路22号昊海大厦   地址:连云港朐凤路116号润连智造中心205室

邮编: 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董工                    

电话: 13815678891                      电话:1526131295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609139873@qq.com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4.请各投标单位按照《关于启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http://ggzy.lyg.gov.cn/lygweb/tzgg/20250421/ade8867d-0fd7-46ec-91d5-f68cd20dfcd5.html)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

0512-58188503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0512-58188503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0518-85861319

4009980000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名称:CFCA

孙丽丽

耿丽珍

公司客服

18005133017

17751872787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CA名称:

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移动CA数字证书

(手机APP)

下载和办理网址: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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