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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信息发布时间:2025-09-16 17: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42401300001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 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经[2022]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中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包括实训楼、会议中心及图书馆,共计6台电梯);

2.2招标范围: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包括实训楼、会议中心及图书馆,共计6台电梯的电梯深化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前期土建跟踪、安装、调试、验收、监检、不少于两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具体电梯选型、技术参数及尺寸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2.3交货地点:灌南县新安镇泰州路8号;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60日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现场培训、验收后交付使用;

2.5最高投标限价:130.6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2.7质保期:2年(自验收合格并领取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3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若投标人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4.2、若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2)提供所代理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授权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否则不予认可);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安装(含修理)。

注:本标段一个品牌只接受同一个投标人参与,若同一品牌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2个及以上投标人使用该品牌参与投标,经查证属实的,则该品牌投标人均作无效标处理。

3.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书,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本项目招标人推荐电梯品牌为:三菱(Mitsubishi)、通力(KONE)、迅达(Schindler)、奥的斯(OTIS)、蒂升(TKE)。

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且必须为原厂正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推荐的电梯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档次的电梯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品牌以外的电梯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须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时提供招标人同意书(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原件,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注: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所投的全部电梯均为同一品牌。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40分

技术响应: 30 分

商务响应: 5 分

售后服务: 1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 分

业绩: 5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本工程采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评标办法”中方法三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即:评标基准价C=A×K,K值取值范围(95%、96%、97%、98%、99%)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4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4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技术响应30分

技术标准响应3分

技术标准、基本功能均应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并提供承诺,根据所投设备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情况打分,本项满分3分。

注: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若为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的相关承诺原件彩色扫描件)。

产品配备24分

曳引机、控制柜、门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的品牌须与电梯整梯品牌一致,每满足一项得4分,满分24分。

注:上传相应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企业体系认证3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上传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商务响应5分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1分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每提前3天的得1分,最高得1分。

注: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免费维护及质保期4分

本项目免费维护及质保期2年,投标人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10分

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2分

评委根据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服务体系的完备性、技术力量情况综合评审0-2分。

注: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须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

3分

评委根据整机故障频率、售后服务维修响应时间及完成维修时间承诺情况、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综合评审0-3分。

注: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须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质保内容

2分

评委根据质保期满后维修、保养收费、备品备件情况综合评审,0-2分。

注:投标人须自行列表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维保能力3分

投标人或制造商直属维保机构自2020年1月1日起连续四年获电梯维保星级三星级及以上的得3分,连续三年获电梯维保星级三星级及以上的得2分,连续两年获电梯维保星级三星级及以上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适用地区:本项目所在地;须提供逐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1、与招标人、总承包及其他安装单位的沟通配合措施0-2分;

2、项目供货方案合理可行性0-2分;

3、供货、安装工期计划是否符合招标要求、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靠性0-2分;

4、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情况、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0-2分;

5、调试方案的可靠性、合理性,以及调试过程的应急预案等0-2分。

说明:

1、安装及调试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项目安装及调试方案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

(1)安装及调试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上传。

(2)安装及调试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投标人必须按上述暗标要求将安装及调试方案上传至投标制作工具的“货物技术标”模块中,不得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模块中。

特别提醒:安装及调试方案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业绩

5分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承担过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在70万元(含)及以上电梯的供货及安装项目,每有一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说明:①投标人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验收报告,合同及验收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完整的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并上传的不予计分。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供应商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③招标过程中如发现业绩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按无效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直接终止合同,同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3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2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7、公告期限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4份。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根据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要求,将于2025年5月6日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原有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为了保证投标文件解密成功,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提前完成全省统一主体库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灌南县新安镇泰州路8号

联系人:于主任 

电话:152528051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890513657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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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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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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