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11-19 21:3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高新区“一带一路”公共安全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道路提档升级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高新区“一带一路”公共安全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道路提档升级项目二期工程 已由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连高审批复〔2025〕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锦升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高新区“一带一路”公共安全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道路提档升级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连云港高新区海州工业园,香海湖路东西走向,西起通灌南路、东至瀛洲路;郁洲南路南北走向,北起梧桐路,南至锡连路;滨湖南路西起为民路,东至香海湖路;朐凤路东西走向,西起紫荆花路,东至为民路。
2.2 工程规模:
(1)香海湖路(通灌南路-瀛洲路)改造工程,呈东西走向,西起通灌南路,东至瀛洲路,全线长约3887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设置5.5米人行道+5米非机动车道+2米侧分带+15米机动车道+2米侧分带+5米非机动车道+5.5米人行道,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
(2)郁洲南路(梧桐路-锡连路)改造工程,呈南北走向,北起梧桐路,南至锡连路,全线长约1282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设置5米人行道+6米非机动车道+2米绿化带+12米机动车道+10米中央分隔带+12米机动车道+2米绿化带+6米非机动车道+5米人行道,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
(3)滨湖南路(为民路-香海湖路)新建工程,西起为民路,东至香海湖路,全线长约409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设置2.5米人行道+11米混合车道+2.5米人行道,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4)朐凤路(为民路-紫荆花路)改造工程,呈东西走向,西起紫荆花路,东至为民路,路线全长约272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设置2.5米人行道+4.5米非机动车道+2米侧分带+22米机动车道+2米侧分带+4.5米非机动车道+2.5米人行道,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2.3 最高投标限价: 13730.00 万元,其中:设计费用投标限价130万元,施工费用投标限价 13600.00 万元(含暂列金额 700万元 ),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含图纸审查)为30日历天,香海湖路(通灌南路-瀛洲路)改造工程施工工期为335日历天,郁洲南路(梧桐路-锡连路)改造工程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滨湖南路(为民路-香海湖路)新建工程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朐凤路(为民路-紫荆花路)改造工程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5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6招标范围
本标段是在初步设计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EPC)。依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包含: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报送城建档案馆存档等所有服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程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变更、配合施工图审查)、专项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道路工程设计、桥梁工程设计、交通工程设计、雨污水工程设计、照明工程设计、绿化工程设计、其他附属工程设计及报审、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工作;以及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雨污水、电力、通信、交安、道路等接入(或并网)设计,协助业主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等后续相关配合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施工范围: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发包人要求,完成发包人要求、施工图设计和项目整体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的全部工作内容,为交钥匙工程,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质量保修期内的整改修复等,包括不限于道路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系统应接入连云港市交警支队统一的信号控制系统平台)、雨污水工程施工、现状道路(含慢车道)和旧管道的检测(须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利旧管道的清淤疏通及修复施工、照明工程施工、绿化工程施工、现状交安设施和路灯拆除(拆除后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现状道路苗木移栽、现状桥梁的检测与病害处理、确保正常使用等其他附属工程施工;以及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雨污水、电力、通信、交安、道路等接入(或并网)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对沿线现状道路、绿地及既有管线等设施因施工破坏后的维修恢复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3)采购范围: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要求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整体移交及缺陷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4) 其他:
1)配合发包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等相关工作。
2)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业主完成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批手续。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编制项目工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负责项目实施结算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3)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景观及管网的开口申请、系统调试、各类第三方检测(不含按规定由招标人委托检测的内容)、材料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等。
4)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含清苗和清理建筑垃圾)、场地回填及整理(土石方)、现场七通一平(含临时水电办理,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结算时概不调整)。
5)道路信号灯、监控、公交站台电源、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接入点并含入报价中。
6)办理行政主管部门渣土手续等,本项目垃圾处理费(渣土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含入报价中,不单列。
7)本项目与沿线道路交叉口、道路两侧现状企业或小区出入口等,如在初步设计图纸中未体现,由投标人现场踏勘,在施工图设计中综合考虑,并负责报批报建和施工,满足使用需求和相关规范要求,相关费用含在报价中。
8)道路红线范围管道的保护及包封(含燃气、自来水、弱电、强电、光缆等)。
9)办理道路交警封闭施工手续及公交线路调整审批手续,并设置临时设施公告牌等。
10)本项目给水工程施工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包含为给水工程提供工作面及相关配合工作,包含给水管道回填沙上部的回填施工。
11)交通工程施工图纸报送交警主管部门批复,并根据批复意见调整交安设施等,交通工程按交警专项验收整改意见需要增加工作内容综合考虑,以上相关费用含在报价中。
12)负责深基坑专家论证工作及相关费用。
13)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建造师的,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注: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行业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承担过类似工程: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合同工程造价在8200万元及以上且道路长度3000米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EPC)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注:1.类似业绩认定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行业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认定。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工程造价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须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只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
6.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 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 2 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资格要求)。
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 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6.2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 号执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含联合体成员)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3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参与所投项目的投标、答辩、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3.6.4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归集(配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总承包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6.5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信息为准。
3.6.6 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在本项目投标所用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6.7 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评分细则如下: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6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工程总承 包报价 (86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 用)(84 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本项目采用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12%、13%、14%、15%、16%、17%、18%、19%、20%,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为700万元。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B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在腾讯会议里抽取,并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单位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腾讯会议的会议号,请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投标单位务必保证电话畅通,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B值抽取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招标人不接受因此而提出的任何异议。 |
|
|
|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
1.总体概述( 1 分) |
1.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对提供的设计资料内容和深度理解等方面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 (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
|
3.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 (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答辩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暂定为:投标截止时间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接到电话通知30分钟内到达现场;地点为: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②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答辩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场书面作答。 【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要求编制,上传至投标工具的【货物技术标】中。 2.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编制须符合以下暗标的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
3 |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罝: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2)道路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3)桥梁专业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土建)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7)园林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8)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9)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10)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具备注册土木工程 师(岩土)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11)测绘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 注: (1)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不得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2分,否则不得分。 (3)上述必须是本单位(含联合体)正式员工(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至少包括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相关有效证书、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
4 |
工程业绩 (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 分) |
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8200万元及以上且道路长度3000米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注: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EPC)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EPC)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多得1分。 |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投资额)8200万元及以上且道路长度3000米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注: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EPC)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EPC)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多得1分。 |
||
|
注: (1)评审项业绩与资格审查项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取。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取。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类似业绩认定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及道路长度)、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5)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7)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
定标: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8.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中标单位提供书面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给招标代理机构。
8.2 开标过程中,投标人用网络投标 CA 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
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8.3 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投标人请到连云
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
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
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
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被判为无效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主体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
0518-85861319 4009980000 |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
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
|
本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发布。
招 标 人: 连云港锦升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州开发区香海湖路22号昊海大厦1516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518-80238768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瀛洲大厦209室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518-8106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