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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连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吨/天污水综合治理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信息发布时间:2026-01-30 17: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连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吨/天污水综合治理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污水综合治理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灌南县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南数据备〔2025〕10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连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连云港连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连云港连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吨/天污水综合治理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建设200吨/天分布式污水处理装置用于处理船舶片区生活污水,用地面积约600平方米,地点设置于久领船厂东北角,并就地设置入河排污口。拟采用“(进水+排水池)+提升泵+水解酸化池+组合式一体化MBR污水处理装置+反硝化滤池+消毒+排水”处理工艺,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2.2 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南北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园船舶片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交货期: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电子扫描件;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提供生产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

3.6 投标人承诺不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设备;(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3.7 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提供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8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3.10 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40     分

技术响应:    30    分

商务响应:    5     分

售后服务:    1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   分

业绩:     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值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100%,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4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

(2)

技术响应

(30分)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12分)

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参数等方面的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2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对项目需求中所有参数情况进行响应,所有参数满 足要求的得12分,加▲号的技术参数为主要参数,每不满足一条,扣2分;未打▲的技术参数为次要参数,每不满足一条,扣1分;加*的技术参数不得偏离。注:投标人须按技术参数要求如实填写技术偏离表,货物清单中如需要提供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则按要求提供,否则不得分。

配置的合理性

(6分)

针对本项目的水处理设施配置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最高得6分。

货物的运营维护成本

(6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运营维护成本的可行性、适用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最高得6分

企业综合实力

(6分)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供一项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证书在有效期的截图证明,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3

(3)

商务响应

(5分)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2分)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

付款方式

(3分)

付款方式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

2.2.3

(4)

售后服务

(10分)

售后服务人员配置

(3分)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环境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

2.售后服务人员具有污水处理工证书的,每有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售后服务内容

(3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根据售后服务体系完备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3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

(1分)

承诺24小时技术支持,能够满足问题故障30分钟内作出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的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承诺书,否则不得分。

质保内容

(1分)

本项目质保期为2年,承诺质保期满后低价(与市场价格比较)提供终身维护服务所需的零部件以及维修工时费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使用培训方案

(2分)

对投标人的现场技术指导工作方案、培训计划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2分。

1.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 执行苏建招办【2016】2 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包括配置的合理性、货物的运营维护成本、售后服务内容、使用培训方案、安装及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2.2.3

(5)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对设备采购及指导安装、运输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2.5分。

对设备试验调试和质量检验方案(包括试验调试、检验方法、检验设备、完成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2.5分。

对安全文明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2.5分。 

对维保及技术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2.5分。

1.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 执行苏建招办【2016】2 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包括配置的合理性、货物的运营维护成本、售后服务内容、使用培训方案、安装及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3. 技术方案(包括配置的合理性、货物的运营维护成本、售后服务内容、使用培训方案、安装及调试方案等)采用暗标形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技术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上传,暗标内容上传至投标文件货物技术标中,技术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技术方案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技术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2.2.3

(6)

业绩

(5)分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

(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发票,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合同价款、时间、合同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6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注意事项

8.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8.4 根据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要求,将于2025年5月6日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原有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为了保证投标文件解密成功,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提前完成全省统一主体库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连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南县    

联 系 人:沈主任  

电    话:187613622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朐凤路116号润连智造中心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13675293742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 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 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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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e5c72208-e021-41ba-ac1f-2a8870dc1bc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