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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核应急救援基地现场应急通信指挥平台

【信息发布时间:2026-04-03 16:5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核应急救援基地现场应急通信指挥平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核应急救援基地项目已经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复〔202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一八六应急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省核应急救援基地现场应急通信指挥平台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范围:为提升江苏省核应急救援基地徐圩片区核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天地一体、多网融合的现场应急通信体系,实现应急现场与指挥中心语音、数据、图像实时互通及高效指挥调度,本次招标范围为徐圩核应急机动通信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包含中型二类底盘采购与改装,卫星、5G、专网对讲等通信系统,音视频采集、视频会议、广播调度等指挥调度系统,以及供配电、环境保障、辅助配套等全系统设备的采购、集成与安装,相关建设内容均需严格遵循项目设计方案及国家核应急、专用车辆改装的标准规范。详见清单及项目需求。

2.1.2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1.3交付使用期:150日历天,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

其中:①除“江苏省核应急救援基地现场应急通信指挥平台”与“省核应急通信指挥调度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联动调试之外的清单内容,交付使用期为130日历天,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

②“江苏省核应急救援基地现场应急通信指挥平台”与“省核应急通信指挥调度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联动调试期为150日历天,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

2.1.4项目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

2.1.5最高投标限价:321.99万元。本项目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期望值=321.99*95%=305.8905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此期望值,按无效标处理。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相关类似业绩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5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其他

3.8.1.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202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若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8.2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55万元及以上的应急类指挥车辆或消防类指挥车辆制造或销售类似业绩。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交付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交付书面证明文件,交付证明文件需由委托方盖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三者缺一不可;交付验收证明须由委托单位、受托单位共同盖章,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上述证明材料若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相关指标及内容,需补充提供委托方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注明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业绩时间以交付验收证明(或项目交付书面证明文件)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其余任何补充合同、工程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金额认定的依据;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出招标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及数据,不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4)国外业绩不予认可。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9.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9.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上资格审查材料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资料备查,但须将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其他文件”中。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具体评标标准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5分;         技术响应:25分;

商务响应:5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售后服务:10分;         投标人业绩:5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式

方法三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价和最低价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价和最低价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招标文件中明确,K值取值范围为95%-100%,即95%、96%、97%、98%、99%、100%。K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抽取。

2.说明

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技术错误的且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②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45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45分)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4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一计算步骤都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最低得0分。

 

 

 

 

 

 

 

 

 

 

技术响应

(25分)

 

技术标准响应(6分)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对招标文件具体需求(详见技术规格书《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程度:

1. 带“*”条款为实质性参数指标,必须满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对招标文件具体需求(详见技术规格书《详细技术参数清单》)的响应程度: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指标要求的得6分;带“▲”条款为重要性能指标,每项负偏离扣1分,其它项每项负偏离扣0.2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技术规格书要求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中如实详细填列参数指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在证明材料中注明所对应项,便于评审)。

注:①投标人针对本项评标内容在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中逐条列出响应及偏离情况;

②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带“*”条款参数的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未响应该参数,按无效标处理;

③带“▲”参数条款,若《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与提供证明材料的内容不一致,以证明材料为准,若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参数的证明材料的,按负偏离处理;

④其他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以《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为准,《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中未列出的对应项响应内容的,按负偏离处理。

技术方案

(19分)

暗标编制


1、项目需求理解(0-2分)

投标人针对项目内容,特点、功能需求、工作要求等需求要点,对本项目中的重、难点工作进行描述,并提供解决措施;

2、服务实施方案(0-3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描述本项目服务实施方案、项目管理、质量保障措施、验收、培训等方案。方案要求详细完整、条理清晰、科学合理;

3、数据安全及保密管理(0-2分)

本项目数据及平台的安全性、保密性有较高的要求,详细阐述项目在实施全过程及建成投用后再安全性及保密性能上的措施;

4、车辆改装方案(0-3分)

根据招标文件“车辆改装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车辆改装设计方案,方案完整合理、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5、与应急指挥中心互通方案(0-3分)

投标人提供指挥车数据与国家应急管理部、江苏省应急厅卫星网的对接方案,技术路线可行、系统结构合理,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对系统功能需求的满足度高。

6、与省、市、区县级核应急指挥中心及指挥平台互联互通方案(0-3分)

投标人提供与省、市、区县级核应急指挥中心及指挥平台对接方案、技术路线可行、系统结构合理,方案完整符合本项目需求,且有利于项目开展,与省、市、区县级核应急指挥中心及指挥平台互联互通方案;

7、安全运行监测及后期维护方案(0-3分)

对本系统的安全运行监测及后期维护方面的的方案描述,方案合理可行,条理清晰,内容完整。

售后服务

(10分)

质保期限

(2分)

投标人所确认的产品质保期在3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质保期,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以售后服务承诺书所显示的质保期限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

售后服务方案(2分)

并提供服务期内维护团队方案,响应时间保证、保障联络方式、抢修时间。要求方案完整、科学高效、合理规范、可实施性强。本项最多得2分。

项目拟配置人员(6分)

1、项目负责人(2分)

具备电子与通信专业或电子信息或机械专业或车辆工程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2、项目组人员配备(不含项目负责人)(4分)

(1)项目组人员中,每具有一个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证书、通信工程师证书(传输与接入技术或互联网技术),得1分,每具有一个网络工程师、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CISAW)证书、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同一人提供多个证书的,仅计取得分最高的一个证书的得分)

(2)项目组人员中,每具有一个车辆工程专业或电子与通信专业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每具有一个车辆工程专业或电子与通信专业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同一人提供多个证书的,仅计取得分最高的一个证书的得分)

注: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职称证书原件以证书显示专业为准;并提供202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商务响应(5分)

企业实力

(5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或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认证覆盖业务的范围需包括通信车或指挥车,认证等级为五星及以上的得1分,认证等级四星及以下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且投标人需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信息截图证明,本项最多得1分。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信息化车辆改装方面专利技术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车辆信息系统开发方面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以上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中第1及2项还需另行提供“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认证结果查询列表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安装、调试方案

(10分

(暗标编制)

安装调试方案(4分)

(暗标编制)

根据投标人的车辆及信息系统安装方案、调试方案进行评审,应包含项目的组织实施、测试验收、文档交付等内容,要求方案内容及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安全措施是否得当,本项最多得4分。

运行维护方案(3分)

(暗标编制)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行维护方案进行评审,应包含运行期维护方案、资源配置、制度要求等内容,要求科学、合理、及时高效,本项最多得3分。

供货及进度安排(3分)

(暗标编制)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及实施进度安排进行评审,应包含运输、贮运组织方案、进度安排及进度保障措施等内容,要求合理、保证及时、措施严密,保障力充足,本项最多得3分。

业绩

(5分)

业绩

(5分)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55万元及以上的应急类指挥车辆或消防类指挥车辆制造或销售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交付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交付书面证明文件,交付证明文件需由委托方盖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三者缺一不可;交付验收证明须由委托单位、受托单位共同盖章,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上述证明材料若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相关指标及内容,需补充提供委托方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注明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业绩时间以交付验收证明(或项目交付书面证明文件)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其余任何补充合同、工程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金额认定的依据;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出招标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及数据,不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4)国外业绩不予认可。

(5)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以兼得。

注:

1.本次招标要求提交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原件、业绩证明材料等都需将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评标时相关信息从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否则不予计分。

2.上表中主观评分(主观评分项为:“技术响应-技术方案”及“安装、调试方案”)评委根据方案酌情打分,除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外,原则上打分分值不低于该项总分的70%。

3.本项目“技术响应-技术方案,安装、调试方案”评分采用暗标制,投标人须将上述方案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4.暗标编制说明: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特别提醒:不符合上述暗标规定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5.“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项的得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04 月 03 日至2026年 04 月 13 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它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一八六应急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徐圩新区云河南路云湖水岸20-1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街道云河路与灯塔路交汇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江工

联 系 人:朱琳

电    话:0518-82256186 

电    话:0518-82106687

传真:/

项目负责人:时良媛

邮编:222065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222065

 

电子邮箱:zhulin@jsyangjing.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徐圩新区招投标办

联系电话:0518-82256030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提出异议。

10.3异议渠道

(1)异议提交的形式:现场递交、邮寄(快递)提交或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线上提交等;

(2)采用现场递交、邮寄(快递)形式提交异议书的,异议人需联系招标人获取地址,异议书参考格式可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

(3)采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线上提交异议书的,有关要求:

1)异议人需先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供应商账号,供应商账号注册成功后登陆账号,在首页选择异议投诉模块,在异议投诉模块中提交异议书。

2)异议书参考格式可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平台线上提交异议书咨询电话:0518-82256030。

10.4异议提出的时间:异议、投诉时执行《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1号),异议提出的期限规定如下:

(1)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在20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10日至1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资格预审未入围结果公示期内提出。

(4)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5)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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