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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公交站、客运站光伏项目(项目名称) 灌云县公交站、客运站光伏项目施工 (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E3207011837000365001001JS320723(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公交站、客运站光伏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数据投资备(2025)5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连云港恒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连云港恒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灌云县公交站、客运站光伏项目施工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灌云县公交站、客运站光伏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灌云县
2.3 建设内容: 灌云县公交站、客运站光伏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灌云县公交站、客运站光伏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081.67671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30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 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 2023年 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电力质监机构颁发的并网意见书标明的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2400万元(含) 以上光伏项目施工项目业绩。
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中只要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无论是变更前还是变更后的,一律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进行认定。
(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电力质监机构颁发的并网意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电力质监机构颁发的并网意见书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电力质监机构颁发的并网意见书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4)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2024 年 04 月 16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 年 04 月 16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2021 年 04 月 16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投标使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4)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9月-2026年02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7)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9)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推荐品牌
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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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品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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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压和低压整装成套配电柜、10KV预制舱内配电柜 |
ABB、施耐德、西门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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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光伏组件 |
晶科能源、隆基绿能、晶澳科技、天合光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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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光伏逆变器 |
华为数字能源、阳光电源、科士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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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体化储能柜 |
华为数字能源、阳光电源、宁德时代、比亚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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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变压器 |
西门子、施耐德、ABB、特变电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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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缆(包含光伏专用电缆) |
远东电缆、亨通光电、上上电缆、宝胜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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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SVG舱 |
ABB、西门子、国电南端、新风光电子、思源电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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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监控 |
海康威视、大华、华为 |
注:投标人需承诺使用招标人推荐的品牌或厂家,提供品牌承诺书;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同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书面同意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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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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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 10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报价: 8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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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机电安装工程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暂列金额(含税金)为1921655.18元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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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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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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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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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2分。 (4)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具体规定: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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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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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结合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从需求的把握、供货方案、现场实施方案、系统测试及验收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
不超过 5 页 |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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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针对项目现场实际,施工总平面布置、设备材料现场布置是否科学合理。 |
不超过 4 页 |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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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总体进度计划和分项计划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衔接得当、操作性强;工期保障措施是否具体、详细、针对性强;关键施工安排是否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是否得力;工期应急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
不超过10页 |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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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1)文明施工管理、安全施工管理体系是否健全,责任是否到人,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针对性强。质量保障措施是否全面、具体。2)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及人员、设备保障及备品备件等应急保障措施,紧急情况考虑全面合理、解决办法合理。 |
不超过10页 |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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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1)项目人员配备是否合理;2)安装、测试、检定验收、现场技术指导、讲解操作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合理;3)是否提供额外保修期,是否提供保修期外的免费备品备件。 |
不超过12页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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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系统测试及验收方案是否详尽、合理、有实际的可行性。 |
不超过28页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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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和深化技术方案先进性、详细性进行评定。 |
不超过15页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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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电力质监机构颁发的并网意见书材料标明的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400万元(含)以上光伏项目施工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注:(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电力质监机构颁发的并网意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电力质监机构颁发的并网意见书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电力质监机构颁发的并网意见书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评标方法中业绩与资格审查中业绩不可重复计取。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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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8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
8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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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16日至 2026 年04月24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05 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8.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恒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恒驰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
联系人:沈经理 联系人: 闫工
电话:18352189768 电话: 0518-85402919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沈盼
邮编: 2222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222000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8-88166025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提出异议。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 CA 锁和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 CA 锁,请您联系 CA 机构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 CA 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 APP 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 CA 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
实体 CA 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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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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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
15896100880 19962108769 19962109263 0512-58188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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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 17751872787 400166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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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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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CA数字证书 (手机APP) |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 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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