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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6#楼文体中心装饰装修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6-04-17 22: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资格预审公告

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6#楼文体中心装饰装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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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6#楼文体中心装饰装修(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行审备(2026)14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6#楼文体中心装饰装修施工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6#楼文体中心装饰装修施工

2.2 建设地点: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商务服务区内  

2.3 建设内容: 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6#楼文体中心装饰装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建筑面积为26585.32m²。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500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6#楼文体中心装饰装修施工,主要包括拆除墙体,新建墙体隔断,墙地顶,门,电气,空调,智能化,给排水,消防水电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房屋建筑:体育场馆公共建筑工程。 

2.9 工期:15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1)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少于9家(或者报名少于9家),少于9家将重新发布公告;(2)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招标人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3)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排序时,如因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的,综合得分相等时,以企业业绩得分高的优先;企业业绩得分也相同时,以企业奖项得分高的优先;企业奖项得分也相同时,由招标人在腾讯会议中抽签确定排序。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项目负责人 2022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施工;

说明: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如合同金额中室内装修金额不明确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不明确金额或达不到4000万的不予认可。

(4)上述公共建筑不包含住宅楼、商住楼、公寓、宿舍、厂房及仓库等。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申请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4.3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应满足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4.资格审查办法

☑有限数量制:有限数量制评审因素(36分):

1、类似项目业绩(12分)

企业业绩:2022 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施工的,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企业业绩只认可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本项与资格审查业绩不重复计分。

2、认证体系(6分)

(1)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2分;

(2)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2分;

(3)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2分。

3、工程奖项(10分)

2022年01月01日以来(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获得国优(“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项目,每个计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说明:每个项目仅计取一次奖项得分,不重复累计。

4、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8分)

共2道题目,每题4分,满分8分。

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每题为:3≤优≤4分、2≤良<3分、1≤中<2分、0.5≤差<1分、未答辩的不得分。

答辩说明:1、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出题,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暂定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2小时,地点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答辩,工作人员现场核对身份,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说明: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如合同金额中室内装修金额不明确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不明确金额或达不到4000万的不予认可。

(4)工程奖项的核查认定:投标人须将获奖证书或发文原件(须体现投标人名称)、施工合同扫描上传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缺一不可。提供的施工合同、获奖证书或发文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5)上述公共建筑不包含住宅楼、商住楼、公寓、宿舍、厂房及仓库等。

5.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5.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一)投标报价(84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8%、9%、10%、11%、12%、13%、14%、1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6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5-10页);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5-10页);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2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2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2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2分

7、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障措施(建议页数6-15页);2分

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2分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综合汇总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项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 4 月 17 日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 23 时 59 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5 月 7日 9 时 00 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联系人: 吴工                           联系人:    刘工                  

电话:  0518-80327753                    电话:    0518-85838346           

传真:                                   项目负责人:    肖红红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   

联系电话:  0518-80218251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异议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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