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4-21 1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E3207011837000366001001JS320702(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连云港年产16.8万吨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220千伏配套工程(江苏连云港凯实金桥双T接中核田湾光伏香河22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苏发改能源发[2026]2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 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江苏连云港年产16.8万吨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220千伏配套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江苏连云港年产16.8万吨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220千伏配套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
2.3 建设内容:江苏连云港年产16.8万吨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220千伏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新建220kV线路基础实施配套工程,路径长约4.51km,其中包含桩基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防雷接地工程、保护间隔等。
2.6 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元): 11455390.70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江苏连云港年产16.8万吨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220千伏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1、该项目在运行老线路正下方进行灌注桩基础施工,施工难度大,安全实施难度大,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预案。
2、该项目架线施工跨越点多且复杂,涉及房屋3处,鱼塘较多、通信管道1处(25米),跨越一处光伏区域、水库、正在施工的燃气站等,施工环境复杂,施工难度较大,需要采取特殊施工工艺,杜绝安全风险。
3、该项目电缆基础施工距离燃气管道较近,安全风险大,施工难度大。需要制定有针对
性的专项预案,采取特殊施工工艺,杜绝安全风险。
综上,依据“苏建招字[2025]130号”文的规定,该项目属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 9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220kV线路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主体库或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或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 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 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 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 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施工合同信息归集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执行,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5.1.2 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 全部入围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5.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一)投标报价(82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6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 2-5 页);2 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 2-4 页);2 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 5-10 页);2 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 6-12 页);2 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 15-28 页);2 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 6-15 页);2分
7、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障措施(建议页数 6-15 页);2 分
8、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书面形式答辩,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此项不得分)。2 分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2)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须符合以下暗标的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项目负责人答辩程序及方法:1)以书面形式(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2)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暂定为:2026 年05月15日11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二厅。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业绩(2分)
1、企业自 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220kV线路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1月0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 万元及以上的220kV线路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主体库或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若提供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5)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取;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重复计取。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1 日至 2026 年 04 月 28 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05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8.4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中应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纸质投标文件副本4份。
8.5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完善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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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东路
板桥工业园祥和路 32-7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1112室
联系人: 孟湘彭 联系人: 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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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项目负责人: 王震
邮编: 222000 传真: 0518-85591613
电子邮箱: / 邮编: 2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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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市连云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8-80701551
10.3异议渠道
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