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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公司部分厂房提档升级(含消防)工程-品苏厂区加固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6-04-24 17:4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开源公司部分厂房提档升级(含消防)工程-品苏厂区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源公司部分厂房提档升级(含消防)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高审批备(2025)3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连云港开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连云港开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100%,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开源公司部分厂房提档升级(含消防)工程-品苏厂区加固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博凯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开源公司部分厂房提档升级(含消防)工程-品苏厂区加固工程

2.2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工业园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厂房改造总建筑面积72050平方米。其中品苏(发展路东、创新路北地块)两栋20740平方米厂房,双惠机械(锦屏山路西、国安路南地块)一栋8700平方米厂房,龙腾包装(祖平路东、国安路南地块)一栋4830平方米厂房,一栋2170平方米厂房,德发房车(创新路北、祖平路西地块)一栋5960平方米厂房,一栋8910平方米厂房。现对品苏厂区内厂房进行加固施工。

2.4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厂房改造总建筑面积72050平方米。其中品苏(发展路东、创新路北地块)两栋20740平方米厂房,双惠机械(锦屏山路西、国安路南地块)一栋8700平方米厂房,龙腾包装(祖平路东、国安路南地块)一栋4830平方米厂房,一栋2170平方米厂房,德发房车(创新路北、祖平路西地块)一栋5960平方米厂房,一栋8910平方米厂房。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1607.534282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次加固主要对品苏厂区各厂房标准榀的梁、柱截面增大面积补强;对厂房屋面及墙面檩条进行内衬L形钢加固或新增檩条抱焊加固;增加梁柱斜撑、柱间支撑;更换原单层拉条为双层拉条;对原隔一布一隅撑补齐,更改不规范隅撑;新增加固构建的除锈、刷漆;高强螺栓补缺复紧、支撑或者拉条补缺复紧、柱脚包混凝土加固等。符合第三方鉴定机构的检测要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90日历天,其中1号厂房工期45天,上述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注: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行业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  2021  年 01月  01 日(以竣工/完工验收报告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业绩);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  年  /   月  /   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 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进行查询获取。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 ”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 ”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 2026年01月至2026年03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8)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项目负责人业绩、资质要求、承诺书等)在收到异议投诉及招标人查验时,必须提供相关能够证明真实性的过程材料。

(9)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 ”等条款精神。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相应资质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7.1 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所用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2 投标报价评审: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 100 分。

7.2.1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超过 40 家(含)时,对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 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 中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

1)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 98%。

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 K2 取值为:90%。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 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7.2.2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 40 家时,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 40 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 A(报价平均值 A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 2 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 0.6 分,每高 1%的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复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复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

1)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2)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 B,Q2=1-Q1,Q1 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 K2 取值为:90%。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 25 日 00 时00分至2026年05月06 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05月 11 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

知书时需提供四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胶装生成,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

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 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 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 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实体 CA 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 A 座 614 室(家

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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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5187278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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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广联达

刘书丹

郑磊

18651253807

13812332568

国泰新点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4009980000

0518-85861319

0512-58188503

江苏翔晟

杭云飞

徐小波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请各投标单位按照《关于启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http://ggzy.lyg.gov.cn/lygweb/tzgg/20250421/ade8867d-0fd7-46ec-91d5-f68cd20dfcd5.html)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10.1招标主体

招 标 人:连云港开源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凯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香海湖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路88号壹品

路22号昊海大厦                     国际22楼2206室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龚工                           联 系 人:孙工

                                         项目负责人:程莉芳

电    话:0518-80238768                  电    话:18262769824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971362396@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连云港市高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858502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异议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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