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5-06 18: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东海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二期富国路(牛山北路-花园北路)改造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3207222308070001022001 (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东发改复【2022】73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富国路(牛山北路-花园北路)改造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秋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二期富国路(牛山北路-花园北路)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东海县城区
2.3 建设内容:二期富国路(牛山北路-花园北路)改造工程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二期富国路(牛山北路-花园北路)改造工程施工包含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雨污水管网、检查井、混凝土方沟、混凝土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 最高投标限价:7670908.97 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技术复杂工程: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 5 月 3 0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9 月 26 日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本次招标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
□3.4.2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2 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1 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5 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所用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获取,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企业(超过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 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至少包括2026年01 月至至2026年03月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如有)、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 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5]181 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2 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8)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标准 ”。
5.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5.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5.2.1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9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2.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Q2=l-Ql,K2=95%(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基准价不重新确定。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0 7 日至 2026 年 05 月 12 日。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 5 月 2 0 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正本含综合单价分析表)。纸质投标文件为上传系统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胶装生成,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标书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投标人需存档的请另行准备。
8.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 CA 锁和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 CA 锁,请您联系 CA 机构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 CA 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 APP 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使用 CA 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实体 CA 锁(连云港办理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 A 座 614 室。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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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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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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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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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0518-85861319 0512-58188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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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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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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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 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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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 国信 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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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 |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 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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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各 投 标 单 位 按 照 《 关 于 启 动 全 省 统 一 主 体 库 的 通 知 》(http://ggzy.lyg.gov.cn/lygweb/tzgg/20250421/ade8867d-0fd7-46ec-91d5-f68cd20dfcd5.html)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雪剑13675286517 李源源139613012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秋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钱塘玉景园别墅区西门向东150米
联系人:刘海华
电 话:13812328402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8-80301062
10.3 异议渠道:刘海华;联系电话:138123284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秋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