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5-15 12: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塔山水厂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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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山水厂供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数备(2026)1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赣榆民生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塔山水厂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塔山水厂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塔山水厂内及现状厂区红线外南侧
2.3、设计周期:50日历天,中标后1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4、建设规模:项目拟拆除现状仓库等旧建(构)筑物,其中旧建筑面积约860平方米,清水池等常规旧处理构筑物容积约6000立方米。新建11万吨/日的常规及深度处理构建筑物6208.7m2(含预臭氧接触池、混合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中间提升泵房、后臭氧接触池、活性炭翻板滤池并加药间、清水池)、改建11万吨/日污泥浓缩池、排水排泥池、送水泵房及配电间,改造取水泵房、臭氧发生间、送水泵房、污泥脱水车间、配电间等。扩建规模11万吨/日(扩建后总规模达到14万吨/日)。
2.5、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勘察、图纸报审服务、工地设计代表及施工期配合服务、竣工图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6、质量标准: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核。
2.7、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60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4、企业业绩: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设规模8万吨/日及以上净水厂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EPC)中设计项目。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合同、设计已完成相关证明(图纸审查合格证或图纸评审意见书等)为准,并将相关资料上传于投标文件中。
(2)类似业绩设计内容须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否则不予认可;投资额、规模均以设计合同内容为准。
(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予以认可。
(4)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工程规模、投资额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2026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作为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具体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具体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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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100分) |
投标报价: 10分 方案设计: 65分 类似业绩: 15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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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注:若有效投标文件≥5时,则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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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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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1) |
投标报价(10分) |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最低得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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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2) |
方案设计(65分) |
1、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整体设计思路(15分) (1)设计依据及总体设计思路;(2)赣榆区供水系统现状及规划分析;(3)对本项目的理解,包括塔山水厂、莒城湖水厂、城南水厂及水源地的现状分析;(4)塔山水厂取水、净水系统现状问题分析及规划分析;(5)对本项目从选址、用地、工艺流程及建设用地等方面进行比选及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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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方案(25分) (1)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2)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主要包括平面布置、工艺流程、与现状工艺流程及电气自控系统的衔接;(3)本项目设计的重难点及控制措施;工艺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及运维费用等方面分析;(4)厂区及进出厂管线设计合理性、准确性;(5)建筑风格统一性、结构设计安全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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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勘察纲要(10分) (1)勘察说明和勘察方案;(2)勘察质量、进度、安全等保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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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5分) 对投标人的设计工作进度计划、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投入的技术设备资源等方面进行评审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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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5分) 结合本项目特点,从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描述的准确性、针对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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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济分析(5分) (1)投资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准确,造价分析测算合理; (2)造价控制的主要环节明确,措施切实可行; (3)估算编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现行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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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方案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方案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特别提醒:若方案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方案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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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3) |
类似业绩(15分) |
(1)企业业绩: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设规模8万吨/日及以上净水厂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EPC)中设计项目的,有1个得3分,最高得12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设规模8万吨/日及以上净水厂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EPC)中设计项目的,有1个得3分,最高得3分。 注:(1)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认定。 (2)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合同、设计已完成相关证明(图纸审查合格证或图纸评审意见书等)为准,并将相关资料上传于投标文件中。 (3)类似业绩设计内容须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否则不予认可;投资额、规模均以设计合同内容为准。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加分。 (5)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工程规模、投资额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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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4) |
项目组人员配备(10分)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得1分,正高级工程师得2分;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 3、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 4、规划总图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 5、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 6、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 7、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 8、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 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9、勘察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 说明: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组成员,各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2)正高级工程师包括级别为正高级、教授级、研究员级; (3)投标人须将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中; (4)以上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凭证(2026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九、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市赣榆民生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新城区维多利亚花园北区第3幢106铺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39613356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朐凤路润连智造中心1号楼1楼
联系人:武工
电话:18036622507
项目负责人:穆传凯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8-80525530
10.3异议渠道
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