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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海合园(一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信息发布时间:2026-06-01 18: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海合园(一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海合园(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以赣数备【2025】789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连云港苏海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连云港苏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苏海合园(一期)项目。

2.1.2标段名称:苏海合园(一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1.3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秦山路北侧、欧翔路东侧、时代东路南侧、银滩路西侧。

2.1.4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秦山路北侧、鸥翔路东侧、时代东路南侧、银滩路西侧,项目占地46014㎡,总建筑面积约109000㎡,规划2栋4层叠墅,8栋5层花园洋房,2栋7层舒适洋房,共308户。

2.1.5招标范围:苏海合园(一期)电梯设备(共38台)采购及安装,包括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前期土建跟踪、安装、调试、验收、监检、不少于两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具体电梯选型、技术参数及尺寸详见招标文件。

2.1.6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

2.1.7交货期:2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主。(完成设备安装、运行调试、监检直至领取到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交付招标人使用;)。

2.1.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2.1.9最高投标限价:8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2.1.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若投标人是制造商,须具备以下(1)、(2)两项中的任意一项: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有效期内);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4.2、若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有效期内)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2)提供所代理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有效期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安装(含修理)。

3.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书,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2026年3月至投标截止月任意1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类似业绩: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类似垂直电梯工程采购安装项目。

注:(1)投标人须将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或采购安装合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并上传的不予计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工程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采购安装合同)、验收报告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章,否则不予认可。

(3)单项合同电梯数量超过10台的,只提供该合同10 台电梯验收报告。单项合同电梯数量等于或少于10台的,提供该合同所有电梯验收报告。
      (4)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8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0其他

(1)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倒算。

(2)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本项目招标人推荐电梯品牌为:通力(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日立(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三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且必须为原厂正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推荐的电梯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档次的电梯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品牌以外的电梯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用于本项目投标。

注: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若投标人是制造商,须具备以下(a)、(b)两项中的任意一项: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有效期内);

(b)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若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a)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有效期内)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b)提供所代理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c)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有效期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安装(含修理)。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书,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月任意1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5)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承诺书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6项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2)请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 6 月 8 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6 月 12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苏海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苏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赣榆区青黄海东路297号和安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赣榆区青黄海东路297号和安大厦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80203307

电话:18344858885

 

项目负责人:王国明

邮编:222100

邮编:22210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8-80525530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提出异议。

连云港苏海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 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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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和办理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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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0005473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ac14803b-8722-4dc9-b8c9-ce9ef96fd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