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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6-06-11 18:4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7240604000100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以连发改电力发[2025]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海连热电联产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连云港新海连热电联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园以东

2.3 工程类型:电力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设规模3×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15MW级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同时规划扩建条件。其中项目一期建设2×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15MW级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项目二期建设1×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15MW级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368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1)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2)进度控制;(3)质量控制;(4)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控制;(5)协调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相关事宜,并进行全过程投资控制;(6)工程文件资料和施工合同管理。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7)设备监造服务:依据《设备工程监理规范》、《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有关采购合同和供货技术协议及监造委托合同对主要设备开展监造工作。在设备招采中提出监造要求,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动态跟踪制造质量及生产进度,针对质量、进度等情况向委托人提交监造报告,在制造厂通知的设备重要节点前往车间驻场验收。

监理服务的范围包括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场地平整、地基处理、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设备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场内道路、绿化景观工程、单机与整套机组调试、两炉一机组通过72+24小时联合试运转、移交试生产后综合验收、竣工结算及项目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等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2.7 监理服务期:510日历天。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至本项目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审计,完成本项目所有权证办理及资料整理归档、报送、备案。与工程施工同步,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其他在监工程。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台燃煤锅炉容量为120t/h及以上的热电联产或火力发电项目监理。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上传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工程竣(交)工验收证明(或机组移交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三项缺一不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证明或机组移交证书时间为准。

(3)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金额、投标人名称、项目总监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得分。

☑3.4.2其他:

(1)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5]182号。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应同投标有效期。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6分

监理方案:18分

项目监理机构:26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4分

类似工程业绩:6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1)

投标报价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6分

2.2.3(2)

监理方案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4)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页数要求

分值

质量控制方案

质量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

4分

进度控制方案

进度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

4分

投资控制方案

投资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

3分

安全控制方案

安全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

3分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

2分

施工现场组织协调方案

施工现场组织协调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

2分

2.2.3(3)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具有其他工程类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一个得2分,满分4分

注: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6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

1.本工程须投入(除总监外)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土建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专监不少于1人)、安装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专监不少于1人)、设备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专监不少于1人)、安全专业不少于1人,(一人仅限一个专业)。满足上述全部要求的得5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2.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它监理人员每有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每人最多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

3.拟派安全专监人员中,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本项满分2分;

4.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中,具备国家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加1分。本项满分2分。

5.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它监理人员每有1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1)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2)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监理人员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根据江苏省住建厅〔2021〕第7号公告,已过期的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并视同有效。)

(3)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5)总监、专监及监理员重复配置不另外计分。

20分

 

2.2.3(4)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拟投入现场设备:自有或租赁设备,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水准仪、超声波探伤仪、振动检测仪、涂层测厚仪、红外线测温仪、接地电阻测试仪,每件得0.5分,最高得4分。(以上设备若为自有,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并在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若为租赁,需提供租赁协议和标明出租单位名称,并在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

说明:多台同一种设备不重复计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4 分

2.2.3(5)

类似工程业绩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4分)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台燃煤锅炉容量为120t/h及以上的热电联产或火力发电项目监理,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分)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台燃煤锅炉容量为120t/h及以上的热电联产或火力发电项目监理,有1个得1分,最高得2分。

说明:

(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上传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工程竣(交)工验收证明(或机组移交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三项缺一不可。

(2)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4)投标人业绩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分,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以参与评分。

(5)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金额、投标人名称、项目总监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得分。

 6 分

注:本项目监理方案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如下:

(1)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

(2)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3)投标人须将监理方案内容仅上传至“监理方案”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8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6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前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新海连热电联产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8-8032775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02室

联系人:解凤宇

联系电话:025-86635193 15195931153

电子邮箱:xiefy@jcec.cn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8-80218251

 

10.3异议渠道

异议的提出与处理: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异议提出。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使用网络投标CA密码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开标系统。

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7.0投标人”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4.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无效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边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新点软件客服

连云港技术支持

连云港市新点造价软件

0512-58188503

0518-85861319

15896100880、15351850331(微信同号)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客服电话:4006400333

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APP)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注:投标制作软件中“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不能签字或签章的,须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上传至其他材料中,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的要求编制一份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到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关于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根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市场主体“一次注册、全省通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全省统一主体库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将于 2025年5月6日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原有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各市场主体可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网址 http://49.77.204.17:7082/jsztk/#/1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25-83668675)。请各投标单位提前登录、注册全省统一主体库,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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