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6-12 1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刘湾生活垃圾填埋场改建飞灰填埋场工程设计总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湾生活垃圾填埋场改建飞灰填埋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资环发[2026]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刘湾生活垃圾填埋场改建飞灰填埋场工程设计总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刘湾生活垃圾填埋场改建飞灰填埋场工程设计总包
2.2项目地点:赣榆区墩尚镇东南、新沭河北大堤西,原刘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2.3设计周期:10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将场区内原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改建为飞灰填埋场,主要包括垃圾开挖、垃圾运输与处置、渗滤液处置、开挖及运输过程中的臭气污染防治、水平防渗系统改建、渗滤液处理系统改建、渗滤液调节池清淤及防渗修补、渗滤液外排管道修复及生产管理区等零星修缮工程,改建后增加31.4万立方米飞灰库容。
2.5 招标范围:刘湾生活垃圾填埋场改建飞灰填埋场工程设计总包包含方案设计及深化、方案报审、初步设计(包括设计概算)及论证后的细化、初勘及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包含各专业设计)、招标配合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中间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应的设计勘察文件和技术资料,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6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深度和成果达到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及标准的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核。
2.7最高限价:11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④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5、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有效的);
3.6、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2月-2026年5月中任一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2)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6 月12日-2026年06月22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07 月 03 日9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七、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投标报价:8分 业绩:10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32分 设计管理方案:50分 |
|
|
2.2.1 (1) |
投标报价 (8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最低得零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2.2.1(2) |
业绩 (10分) |
企业业绩 (5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或飞灰填埋场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业绩的(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每提供1个得5分,最多得5分。 注:(1)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专家审查意见,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和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如设计合同中无法反映投资额和设计内容等信息,提供可证明投资额和设计内容信息的合同备案或中标通知书的材料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并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如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投标人需在合同中承担设计工作。 (3)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须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5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设计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或飞灰填埋场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业绩的(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每提供1个得5分,最多得5分。 注:(1)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专家审查意见,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设计内容及项目负责人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如设计合同中无法反映投资额、设计内容和项目负责人等信息,提供可证明投资额和设计内容信息的合同备案或中标通知书或经图审的设计文件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并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如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投标人需在合同中承担设计工作。 (3)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在投标单位承担,否则不予计分。 (4)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计取。 (5)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须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
2.2.1(3) |
项目组人员配备(32分) |
项目负责人 (4分) |
1、具有环境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环境类专业正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4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须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技术负责人1名(4分) |
具有环境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提供相应的职称证、注册证,证书原件扫描件须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
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 (4分)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2分。此项最高得4分。(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须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
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 (4分)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2分。此项最高得4分。(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须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4分)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2分,此项最高得4分。(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须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
电气专业负责1名 (4分) |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2分,此项最高得 4 分。(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须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
造价负责人 1 名(4分)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 2分,此项最高得 4分。(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须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
勘察负责人1名(4分)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 2分,此项最高得 4分。(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须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
注:1.投标单位拟报本项目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2月-2026年5月中任一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2.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仅按最高得分计取一次。一人多专业的,只计取一个专业得分,不得重复计分。 |
|||
|
2.2.1(4) |
设计管理方案(50分) |
设计理念(5分)) |
总体设计理念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对项目的解读,理解,分析,构思等进行打分。 本评分点篇幅要求不超过2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
|
对招标项目及建设条件的认识(10) |
对招标项目及建设条件的认识。根据本项目与周边自然条件、空间环境等的关联情况,认知程度进行综合评审。对本项目及建设条件考察全面、认识充分。 本评分点篇幅要求不超过2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
||
|
项目总体技术方案(20)
|
项目总体技术方案 ①总体技术方案设计依据充分合理,内容全面、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②明确防渗层结构,结构层设计合理,满足规范要求。 ③导排系统方案满足规范要求。 ④针对项目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及运营方案。 本评分点篇幅要求不超过7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
||
|
设计重点、难点的剖析(10分) |
对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的可能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本评分点篇幅要求不超过2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
||
|
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诺(5分) |
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诺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根据后续服务内容、保证措施可靠及后续服务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 本评分点篇幅要求不超过2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
||
|
说明:投标文件的设计管理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特别提醒:设计管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设计管理方案采用暗标形式。 (2)设计管理方案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若设计管理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设计管理方案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十、 联系方式
1、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8-85810989
2、代理机构: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9号商务大厦15楼
项目负责人:苏保杰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251212583
3、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8-80525530
4、异议渠道: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新点软件 |
新点软件连云港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朱家旺 张海南 |
0512-58188503 19962108769 19962109263 19962108931 |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
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