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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盐河两侧(人民桥-鹏程桥)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E3207011837000505002001JS3207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南县盐河两侧(人民桥-鹏程桥)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灌南县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数据经【2026】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灌南县盐河两侧(人民桥-鹏程桥)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灌南县盐河两侧(人民桥-鹏程桥)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灌南县盐河两侧(人民桥-鹏程桥)。
2.3 建设内容:灌南县盐河两侧(人民桥-鹏程桥)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北起人民桥,南至鹏程桥,两岸沿线约2400米。东岸11850平方米,西岸240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盐河两侧滨河景观,面积共12090平方米,修建花岗岩护栏总长度约240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4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要求,等级为合格;
2.5 工程规模:盐河两侧滨河景观,面积共12090平方米,修建花岗岩护栏总长度约2400米,灌南县盐河两侧(人民桥-鹏程桥)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408.398616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灌南县盐河两侧(人民桥-鹏程桥)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投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者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 ;
□3.4.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5]181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2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从以下方法二、方法三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投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2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0%。
注:(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6 月 22日至 2026 年 6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6.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张工:1850518264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 3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含综合单价分析表)。纸质投标文件为上传系统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胶装生成,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标书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投标人需存档的请另行准备。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 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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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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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
0512-58188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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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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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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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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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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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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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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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 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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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请各投标单位按照 《关于启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http://ggzy.lyg.gov.cn/lygweb/tzgg/20250421/ade8867d-0fd7-46ec-91d5-f68cd20dfcd5.html)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8.6本招标文件备选条款项下,已勾选(☑)的内容为本项目适用条款,未勾选(□)的内容本次招标不适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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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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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灌南县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2#楼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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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玲玲 |
联系人:林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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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896123027 |
电话:18861336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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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项目负责人:唐宇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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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200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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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邮编:2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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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523571646@qq.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灌南县数据局
联系电话: 0518-83696599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异议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