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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华电赣榆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110 千伏业扩配套工程(土建部分)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6-06-30 20:3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连云港华电赣榆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110 千伏业扩配套工程(土建部分)(项目名称) 江苏连云港华电赣榆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110 千伏业扩配套工程(土建部分)监理(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E3207011837000209004001JS32072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连云港华电赣榆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110 千伏业扩配套工程(土建部分)(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数投(2025)2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赣榆区柘汪镇人民政府,招标人(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连云港金东方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连云港华电赣榆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110 千伏业扩配套工程(土建部分) 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江苏连云港华电赣榆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110 千伏业扩配套工程(土建部分)监理  

2.2 建设地点: 赣榆区柘汪镇和石桥镇    

2.3 工程类型: 电力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1)龙河~石桥T接华电LNG接收站110千伏线路工程(土建部分)

起于110kV龙石934线30#北新建终端塔,止于华电LNG接收站红线外110kV 电缆分支箱,新建线路路径长约22.34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度约9.5km(另一侧预留),新建双回通道敷设单回电缆路径长约12.84km。

(2)柘汪~华电LNG接收站110千伏线路工程(土建部分)

起于220kV 柘汪变,止于华电LNG接收站红线外110kV电缆分支箱,线路路径总长约11.31km,其中新建双回电缆管沟敷设单回电缆路径长约0.32km,利用龙河~石桥T华电LNG接收站11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的通道敷设单回电缆路径长约10.98km,利用柘汪变站内电缆通道敷设单回电缆路径长约0.01km,全线采用电缆方式敷设。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14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 “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配合审计、竣工验收至备案结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暂定 18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实际开工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24个月)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电力 工程专业);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执行建办厅函〔2025〕13 号文电子证书的相关规定,电子注册证书的,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否则按重大偏差处理。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其他在监工程。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工程造价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监理业绩。

(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资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到的原件扫描件或以原件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投资额)、规模以合同为准。

(3)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地反映工程造价(投资额)、规模、时间、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书面材料不能证明

工程造价(投资额)、规模、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

☑3.4.2其他: 

(1)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2)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

〔2025〕 182 号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6 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

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中标

无效。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拟报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5)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26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

(7)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8)投标人承诺书。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分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

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监理费评标价以元计,评标价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本项目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三、方法四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99%、100%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

说明: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6 月30 日至 2026 年 7 月7日 23 时 59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7 月 1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2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8.3 请各投标单位按照《关于启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http://ggzy.lyg.gov.cn/lygweb

 /tzgg/20250421/ade8867d-0fd7-46ec-91d5-f68cd20dfcd5.html)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 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8.4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连云港金东方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环城南路75号    

联系人:杨洪波                                  

电话:18751258568                              

传真:      /                                 

邮编: 222100                                  

电子邮箱: 40614099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大庆西路17-12号                    

联系人: 仲青                                    

电话:  0518-85575566、15751237599               

项目负责人:  仲青                                

传真:     /                                     

邮编:   222000                                  

电子邮箱: 1456697846@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8-80525530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异议提出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19962108769(朱工)

19962109263(张工)

0512-58188503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9289a50f-0c4c-4be8-8f06-cdaca30cdae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