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7-23 16:4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α-烯烃项目等配套管廊工程(项目名称)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α-烯烃项目等配套管廊工程一标段材料采购(标段名称)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α-烯烃项目等配套管廊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示范区经备〔2024〕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洋井公用管廊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洋井公用管廊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α-烯烃项目等配套管廊工程一标段材料采购(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直线距离250公里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1.2招标范围: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α-烯烃项目等配套管廊工程一标段钢材等材料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2.1.3供货期:2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先行供应合同暂定量的50%(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2.1.5质保期:一年。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7最高投标限价:900.050873万元,本项目投标总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为95%(期望值为最高投标限价*95%=855.048329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招标人期望值时,按无效标处理。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3.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钢材或钢材成品供货业绩。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提供业绩的合同,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合同主体、合同金额、采购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金额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合同金额认定的依据。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的: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投标人承诺书。
注: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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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0分 技术响应:15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业绩:5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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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8%。(取值范围:95%-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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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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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1) |
投标报价 (6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60)分 |
等于评标基准价(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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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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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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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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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2) |
技术响应 (15)分 |
生产方案 (15)分 |
1、对本项目需求理解。 (1)供货期保障。(0-2分) (2)质量控制。(0-2分) (3)重量控制。(0-2分) (4)验收协同。(0-1分) 2、硬件设施及生产方案。 (1)生产工艺。(0-2分) (2)生产设施。(0-2分) (3)质检能力。(0-2分) (4)生产监造。(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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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3) |
售后服务 (10)分 |
售后服务方案 (10)分 |
对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 1、服务体系、服务内容。(0-2分) 2、服务响应。(0-2分) 3、故障解决方案、驻场服务。(0-2分) 4、专业技术人员保障。(0-2分) 5、质保期后的服务方案。(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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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4) |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
供货方案 (10)分 |
对投标人供货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 1、货物运输方案。(0-2分) 2、货物存储方案。(0-2分) 3、货物保供方案。(0-2分) 4、货物配合安装调试方案。(0-2分) 5、货物风险承担措施方案。(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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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6) |
业绩 (5)分 |
业绩 (5)分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钢材或钢材成品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提供业绩的合同,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合同主体、合同金额、采购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金额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合同金额认定的依据。 (4)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评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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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生产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供货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项目生产方案、供货方案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如下: ①投标人须将“生产方案、供货方案”内容仅上传至“技术文件”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②生产方案、供货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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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31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3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8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形式的,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连公管办(2023)1号】文件规定。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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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江苏洋井公用管廊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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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728室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街道云河路与灯塔路交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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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珂宇 |
联系人:柳亚男/纪英智 项目负责人:时良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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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8-82256178 |
电话:0518-82106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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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2000 |
邮编:2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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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liuyanan@jsyangjing.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徐圩新区招投标办
联系电话:0518-82256030
10.3异议渠道
(1)异议提交的形式:现场递交、邮寄(快递)提交或在徐圩新区采购服务平台线上提交等;
(2)采用现场递交、邮寄(快递)形式提交异议书的,异议人需联系招标人获取地址,异议书参考格式可在徐圩新区采购服务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
(3)采用徐圩新区采购服务平台线上提交异议书的,有关要求:
1)异议人需先在徐圩新区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供应商账号,供应商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在首页选择异议投诉模块,在异议投诉模块中提交异议书。
2)异议书参考格式可在徐圩新区采购服务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平台线上提交异议书咨询电话:0518-82256030。
10.4异议提出的时间:异议、投诉时执行《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1号),异议提出的期限规定如下:
(1)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在20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10日至1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资格预审未入围结果公示期内提出。
(4)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5)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电子标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栏7.0投标人(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登录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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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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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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