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7-29 15: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复合材料数字化智造项目6#、7#车间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复合材料数字化智造项目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行审备〔2026〕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复合材料数字化智造项目6#、7#车间(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光路49号;
2.1.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2 栋厂房(6#车间、7#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6#车间为单层,建筑面积为20368.64㎡,建筑高度12.13米,7#车间为二层,建筑面积为13376.24㎡,建筑高度13.65米。
2.1.3合同估算价: 约585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24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6年 9月 20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6 年 10 月 9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7年 5月 18 日
2.1.5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国家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深度的要求,且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招标人审查批准以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符合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取得相关合格证书。设计使用年限满足规范要求,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达到发包人要求中的标准(详见发包人要求),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要求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并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消防等相关政府部门具体验收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3.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及规格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其他: 本项目为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工程总承包招标。
2.2招标范围:
复合材料数字化智造项目-6#、7#车间总建筑面积33744.88平方米,主要建设2 栋厂房(6#车间、7#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6#车间为单层,建筑面积为20368.64㎡,建筑高度12.13米。 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7#车间为二层,建筑面积为13376.24㎡,建筑高度13.65米。 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含建筑、结构(含建筑基础及设备基础)、暖通、给排水、强电、弱电、电梯、消防等及有关的其他全部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可研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备案、试运行配合(如有)、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满足发包人要求和实现本合同目的所需的一切承包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优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设计文件评审、图纸报审、设计交底等设计配合服务(含建设期的设计配合)。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发包人要求及设计范围内的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施工、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各类专业验收与评价评估、竣工验收、工程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质量保修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项目相关的地上附着物清理及修复,包括沿线临时施工用地申请,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及矛盾协调工作。
(3)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部设备(不含生产设备)、材料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等)安装以及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办理项目相关移交手续等工作,达到竣工备案、交付验收标准及业主相关要求。
(4)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生活、生产、办公、材料堆放等的临时房屋、临时场地的租赁或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各项设施,环境保护等临时设施。所有临时设施、建构筑物等的设置标准均需在开工前报监理审批,经招标人同意后布置。
(5)配合服务:相关许可办理,沿线管线施工保护,配合移交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市政、交通挖掘占用手续、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白蚁防治等;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档案整理移交相关主管部门,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的相关费用,最终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招标人。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前、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所需的各项手续及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办理的,承包人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3)其他要求: / 。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及以上工业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及以上工业建筑的设计项目。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及以上工业建筑的施工项目。
注:①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②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面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
③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④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⑤将上述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予认可。
⑥工业建筑工程分类标准按《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执行。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及以上工业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及以上工业建筑的设计项目。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及以上工业建筑的施工项目。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及以上工业建筑的监理项目。
注:①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②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面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
③类似工程如为监理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④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⑤将上述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不重复认可。
⑦工业建筑工程分类标准按《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执行。
⑧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 年 / 月 /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 年 / 月 /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 年 / 月 /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①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招标项目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经理(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④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开标、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⑤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⑥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施工合同信息归集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执行,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⑦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申请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 ”等条款精神。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1)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2)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投标文件盖章(招标文件有要求的除外);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9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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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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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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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方案设计文件: 35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 分 项目管理机构: 3 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 5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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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为 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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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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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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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0-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1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0.5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0-1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0-0.5分。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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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平面布局(0-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0-1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0-2分。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0-1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0-1分。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0-1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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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功能(0-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3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0-3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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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造型(0-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0-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0-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地体现建筑风格。0-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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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构方案(0-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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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备方案(0-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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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0-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1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0.5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0-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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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计深度(0-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1分。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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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方案设计文件采用暗标制:设计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2.投标人须将此方案设计文件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其他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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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1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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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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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及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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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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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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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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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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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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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文明施工方案(2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对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进行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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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编制采用暗标制,具体暗标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减0.1分,扣完为止。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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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6)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注:①请将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或执业注册资格为准,否则不得分。 ②各专业负责人不得重复计分。 ③投标时拟派项目组成员需要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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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6 年 8 月 4 日 23 时 59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9 月 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 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8.2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 【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 CA 锁和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 CA 锁,请您联系 CA 机构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 CA 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
下载安装,自主选择 APP 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 CA 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
实体 CA 锁(连云港办理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 A 座 614 室(家得福
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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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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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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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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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王工 |
19962108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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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旺 |
19962108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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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19962109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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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
0512-58188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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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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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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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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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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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光路49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
联系人: 孙主任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518-81199868 电话: 0518-85805869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金培莲
邮编: 2220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22000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8-80218251
10.3异议渠道
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