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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30722-01-01)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东方银座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E3207011837000683001002JS3207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30722-01-01)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开委发[2022]2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东方银座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博凯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东方银座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东方银座小区
2.3 建设内容: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东方银座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挖方回填,雨污水管,雨污水立管,检查井,破碎路面及恢复,管道疏通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对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东方银座小区内雨污水管网实施整治改造,改造范围覆盖小区院内道路及楼栋外围区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07.837938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东方银座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90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资质条件: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入围业绩要求:
(1)企业准入业绩要求:/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投标人自行下载)。
(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6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投标、答辩、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因招标文件编制系统受限,本招标公告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第一条按以下要求执行:(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投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 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标段采用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 7 家和以下 8 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G1、G2去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5.2.1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9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2.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Q2=l-Ql,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K2的取值为: 95% 。
说明:
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
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08-18 00:00:00至2026-08-25 23:59:59。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8-31 9:00:0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请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完善企业项目信息中的业绩指标明细等内容。
8.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4电子标书制作: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到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王工 19962108931
朱家旺 19962108769
张海南 19962109263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 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客服电话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CA 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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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凯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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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晶都大道1199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海县富华西路68号御府4号办公楼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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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大伟 |
联系人:李晓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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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225203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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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项目负责人:徐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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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230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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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邮编:22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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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2563035950@qq.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8-80301062
10.3异议渠道
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江苏博凯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