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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东盐河绿道慢行系统(振华路—猴嘴桥)工程(DYHLDMX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2015-09-06 15: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东盐河绿道慢行系统(振华路—猴嘴桥)工程

(DYHLDMX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批准实施,所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连云港市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连云港市2014年《城市步行与自行车系统规划—新海新区》,以新海新区作为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的示范区,东盐河魏跳桥至猴嘴桥两岸单线12.5公里作为项目启动区,以绿道的`形式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本着建成慢行系统道路,全线贯通为主旨,打通东盐河两岸城市公共绿化空间,以基础现状为依托,综合考虑沿线现状绿化、道路、设施,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改造、新建、预留道路。其中交通局承担振华路至猴嘴桥段绿道慢行系统施工。

主要建设内容为基地(振华路至猴嘴桥4.3公里)范围内绿道,施工内容包括:绿道道路铺装、服务设施(驿站、廊架),导视设施(包括综合信息牌、信息导视牌、信息说明牌、景点导视牌、绿道标志牌、警示信息提示牌、导视路名牌)、家具设施(包括护栏、路障、果皮箱、座椅)及其他各类设置。

计划工期:预计2015年9月30日进场开工,2015年11月30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

连云港市东盐河绿道慢行系统(振华路—猴嘴桥)工程包括绿道道路、铺装、服务设置、导视设施及家具设施等工程。

2.3标段划分

本次连云港市东盐河绿道慢行系统(振华路—猴嘴桥)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标段号为DYHLDMX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3.3、2010年1月1日以来,企业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工程类似的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已验收合格。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担任过一项与本工程类似的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含副职)。

3.5、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交通工程及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担任过一项与本工程类似的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含副职)。

3.6、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至少投入1名)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7、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和《关于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全面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连检会〔2014〕2号)的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2012年1月1日至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检察院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内有效)。

3.8、投标人及其子公司、相关联公司在在建公路工程项目中未与本项目业主签订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或材料供应合同协议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下称“投标人”)请进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页“www.jscd.gov.cn”,点击“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登录江苏省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填写手机号码、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报名投标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登录进入江苏交通运输厅网页的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5)未在江苏省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本省单位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招标监督机构咨询,外省单位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25-5285303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备案,招标人不接受未备案的投标人的投标。

(6)本项目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为2015年9月6日15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23时59分。

(7)请投标经办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前请与招标代理联系)。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请投标人报名时务必正确填写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本工程仅支持线下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确定。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壹拾万元/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5.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网、江苏省交通厅、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东路9号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

邮    编:222006                     邮    编:222006

联 系 人:孙工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518-85817639              电    话:0518-85112329

传    真:0518-85817639              传    真:0518-85110100

2015年9月6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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