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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国道东海改线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G311-DH-JL1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2018-03-09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311国道东海改线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G311-DH-JL1标段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311国道东海改线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东海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311国道东海改线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G311-DH-JL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现状311国道作为东海的南绕城及东绕城公路,是东海县重要的干线骨架道路。随着县城往东扩张,311国道东海东绕城段两侧已被城镇化,311国道的干线公路功能被削弱。从东海县路网布局看,311国道从迎宾广场至236省道改线段,可以与建设中的236省道形成更大的公路外环,将东海政治及经济中心环绕包围,对加快东海县总体规划的实施,降低过境交通与城市内部交通干扰,增强国道的干线公路功能,加强县城辐射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招标项目为311国道东海改线段工程施工项目,起路线起于在建236省道交叉处,向西跨石安河、245省道,止于迎宾广场西侧,接现有311国道,路线长5.840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7.5m。横断面布置为:2*4.25硬路肩+4*3.75m机动车道+2*0.5m右侧路缘带+2.0m中间带。(其中,K35+800~K36+200段约300m段老路为利用部分,剩余K35+075~K35+800段予以废除。)本项目建安费约18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招标项目311国道东海改线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即G311-DH-JL1标段,对应施工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如下:对应311国道东海改线段工程施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交安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2.2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为45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1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3 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由中标人按标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2.4 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311国道东海改线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G311-DH-JL1标段,监理范围包括对应311国道东海改线段工程施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交安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的施工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财务能力要求

财务能力良好。

3.1.3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至今(交工验收时间),承担过国省干线公路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1.4人员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道桥或交通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和交通运输部交通工程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合格证》;在国省干线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监理项目负责人(正职)。

3.1.5 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及以上(含A(暂定)级别);

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和《关于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全面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连检会〔2014〕2号)的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书面告知函(网上下载或检察院出具)(检察院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内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书面告知函必须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缺失)。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办事服务栏目中点击[xb21cn1] “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进入“交易平台”,经CA登录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确认。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6)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大润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7)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8年3 月9日17:00时至2018年 3月16 日23:59分。

5.凡按上述要求成功报名的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于2018年3月12日——3 月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

招标文件专用本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4月 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和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东海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东海县牛山镇钢铁路204号

邮政编码:222300

联 系 人:李洪珍、冯义

电    话:0518-87213837

传    真:0518-87228726(自动)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马佳佳、伏龑               

电    话:025-87715121、87715120      

传    真:025-87715110                                          

电子邮箱:js86531176@126.com

                                   2018年3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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