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4-28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一期工程增殖放流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一期工程,己由灌发改备[2014]043号文批准建设,增殖放流按 苏海环函[2014]148号文实施,项目业主为 江苏新龙港港口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江苏新龙港港口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生态补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一期工程环评报告书和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的核准意见,须对因本工程施工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失进行生态补偿,采用投放人工鱼礁和增殖放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生态放流在施工完成后每年4~6月在工程周边海域进行增殖放流,放流3年。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一、第二、第三阶段生态补偿,投资323.58万元。
放流种类 规格 数量
中国对虾 体长1cm以上 1亿尾
大黄鱼 体长3cm以上 ≥100万尾
黄姑鱼 体长3cm以上 100万尾
三疣梭子蟹 仔蟹二期 500万尾
人工鱼礁 10个,总计不少于300空方以上,旧船改造
承包人负责检验检疫、运输、投放、检测、专家评审、会务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第一阶段:2018年4~6月,放流黄姑鱼;
第二阶段:2019年4~6月,放流大黄鱼、投放人工鱼礁;
第三阶段:2020年4~6月,放流中国对虾、三疣梭子蟹。
具体投放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每次放流需通过专家组验收。
3.投标人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
2、具有市级及以上水产良种场或良种繁育场资质的种苗生产单位;
3、企业自有育苗池面积达4000平方米;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产养殖(含育苗)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 投标人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路255号1205室 持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新龙港港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路255号
邮 编: 222042
联系人: 史晗
联系方式: 0518-82383401
传 真: 0518-82383401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