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5-11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28国道灌云段二期路面工程跟踪审计项目(G228EQLM-GZSJ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228国道灌云段二期路面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228国道灌云段二期路面工程跟踪审计项目(G228EQLM-GZSJ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228 国道(原临海高等级公路)连云港段,北起赣榆区柘汪镇苏鲁交界处的绣针河,经赣榆区、市开发区、连云区、徐圩新区、灌云县、灌南县,终于新沂河南大堤,接临海高等级公路灌河通道,路线全长 115.488 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一般路基全宽 26 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沥青砼路面。
228国道(原临海高等级公路)灌云段,起于埒子口特大桥南,止于新沂河特大桥北桥头,全长12.115公里。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一般路基全宽 26 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沥青砼路面。2014年上半年完成一期路面,同年12月完成交工验收并通车运营,但该段二期路面至今未实施。目前该段道路沉降已稳定,具备实施二期路面条件,为此需要加快推进二期路面建设。
(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次审计招标项目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详见合同协议书):
228国道灌云段长12.115公里二期路面工程的全过程中跟踪审计项目,具体为:(1)本项目的二期路面、交安设施和绿化等所有工程费用审计;(2)前期设计等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费用审计;(3)财务决算审计(允许合作单位实施);(4)审计工作过程中资料的复查;(5)与审计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6)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指导相关人员及时整改;(7)政府审计进行配合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本项目跟踪审计对应施工计划工期为:2018年6月5日开工,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2018年9月30日前完工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查最低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1.2业绩要求:
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大中修)项目工程造价审核(或工程审计)业绩。
3.1.3人员资格:
A、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至少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造价师甲级证书;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担任过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大中修)项目工程造价审核(或工程审计)的项目负责人。
(4)该人员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不允许从其他单位外借。
B、其他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至少投入2名及以上注册造价师(不含项目负责人)。该人员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不允许从其他单位外借。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和《关于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全面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连检会〔2014〕2号)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书面告知函(网上下载或检察院出具)(检察院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内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书面告知函必须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缺失)。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4.投标报名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首页底部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CA登录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确认。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6)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10时30分至2018年5月18日23时59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完成报名的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于2018年5月11日~2018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工本费售价人民币8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日期和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8时30分,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9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会,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36-6号
邮政编码:222002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85512826
传 真:0518-85513797(自动)
电子邮箱:lygglcgjk@163.com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马佳佳、伏龑
电 话:025-87715121、87715120
传 真:025-87715110
E-mail:JS86531176@126.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