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6-01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18年连云港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专项维修施工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2018年连云港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专项维修施工监理项目已经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批准,本项目资金来源于省公路局养护专项资金,且资金计划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通过比选方式委托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甲级资质)作为招标代理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为确保桥梁安全运营,延长桥梁使用寿命,根据省局计划,2018年连云港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专项维修施工项目对连云港市内12条国省道分别为G204、G228、G233、G310、G311、S236、S245、S324、S326、S345、S464、S242公路桥梁进行支座、伸缩缝装置维修,并对部分桥梁进行桥头跳车处置。
1.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内容为:
连云港市内12条国省道分别为G204、G228、G233、G310、G311、S236、S245、S324、S326、S345、S464、S242公路桥梁进行支座、伸缩缝装置维修,并对部分桥梁进行桥头跳车处置。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上述路段的桥梁维修加固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本次监理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2018QLWX-JL标段。
1.3计划工期(或服务期)
本监理项目对应施工工期为2018年6月30日至2018年11月30日。监理服务期29个,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1)2.2业绩要求
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项目的监理工作,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2.3人员要求
A.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具有道桥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和交通运输部交通工程监理协会颁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3)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桥梁维修加固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小于60周岁。
B、其他人员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最少为本项目再配置2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以满足现场两个或者多个作业片区的监理工作,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以来)来已签订和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A级(含A暂定)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和《关于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全面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连检会〔2014〕2号)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书面告知函(网上下载或检察院出具)(检察院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内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书面告知函必须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缺失)。
2.6其他要求
2.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2.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废标处理。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2.6.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2.6.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其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更新信息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2.6.6本次监理项目服务期内,监理单位至少配置2辆车,有单独且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办公场所。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首页中部点击“办事服务→应用服务→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点击“交易平台”,经账号密码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交易平台”登录区中的说明。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确认。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6)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技术维护,联系电话025-58182190。
(7)本次招标项目报名开始时间为2018年6月1日17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8日23时59分。
请完成报名的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地址:连云港苍梧路君宸大厦602室),处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及施工图设计资料,(《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由投标人自备),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人民币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三、现场考察和招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2开标仪式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6号
邮政编码:222002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85512826
传真:0518-85513797(自动)
电子邮箱:lygglcgjk@163.com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巨龙南路59号君宸大厦602室
邮政编码:222000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81191199
传真:0518-81191199
电子邮箱:lygjsty@163.com
2018年06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