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6-19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教育培训中心教学区及宿舍楼等教具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LYGXWXQ20180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圩新区教育培训中心教学区及宿舍楼等教具采购与安装工程 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连发改社发[2013]400号文 批准建设,后由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把原徐圩新区实验学校更名为徐圩新区教育培训中心,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徐圩新区教育培训中心教学区及宿舍楼等教具采购与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教学一、二区,宿舍楼北楼,实验楼,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主要包含课桌椅、讲台、高低床、办公家具等的生产、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保修等;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教育培训中心内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招标人下发供货通知书起50日历天内完成家具的生产、运输及安装等所有工作并具备使用条件;
2.4质量标准:合格(保证提供给招标人的合同家具主体是合同签订生产厂商制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本项目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
2.5招标控制价:156.97万元(含5万暂列金额);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具生产厂家且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办公家具生产的相关内容,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必须通过GB/T19001 idt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人必须通过GB/T24001 idt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人必须通过GB/T24024 idt ISO14024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3.5本项目投标人须为家具生产厂家,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6企业类似业绩:提供2015年6月至今的合同额12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类似业绩是指供应公共办公家具的业绩)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3.9投标人应提供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等书面承诺;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2018年 06 月 28 日)下午5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开户许可证;
(4)GB/T19001 idt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GB/T24001 idt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GB/T24024 idt ISO14024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7)类似业绩合同;
(8)投标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10)售后服务承诺函;
(11)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等内容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1)-(8)项有关资料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即可,(9)-(11)需提供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 2018 年06月 19 日至 2018 年 06 月 25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2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
7.2获取方式:各投标申请人的经办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与身份证原件核对)、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到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处获取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 06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8.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徐圩新区官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9室 |
地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
联系人:张 工 |
联系人:李 工 |
联系方式:0518-82256126 |
联系方式:0518-82256052 |
日期:2018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