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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省道(K39+232.053~K62+136.5)段二期路面工程监理项目(更正公告)S242EQLM-JL1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2018-07-02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42省道(K39+232.053~K62+136.5)段二期路面工程监理项目

(S242EQLM-JL标段)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242省道(K39+232.053~K62+136.5)段二期路面工程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242省道(K39+232.053~K62+136.5)段二期路面工程,起于242省道与羽山路交叉口(K39+232.053),止于善后河大桥南侧(K62+136.5),全长22.904公里。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一般路基宽 26 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沥青砼路面。2011年完成一期路面交工验收并通车运营,但该段二期路面至今未实施。目前该段道路沉降已稳定,具备实施二期路面条件。根据省局和市局相关会议要求,拟实施242省道(K39+232.053~K62+136.5)段二期工程(二期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完善、绿化补植等)。

1.2招标内容

本次242省道(K39+232.053~K62+136.5)段二期路面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内容为:主线行车道路面、桥面沥青铺装、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及绿化补植等相关内容的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其中,主线行车道路面结构为:铣刨老路4cm沥青面层,加铺20cm老路底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再生混合料+20cm 老路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再生混合料+18cm抗裂嵌挤型水稳碎石+8cmSUP-25粗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4cmSUP-13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桥面沥青铺装结构为:除烧香河桥大桥、善后河大桥外,其余全部铣刨沥青上面层后,重新加铺 4cmSUP-13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沥青层间的粘层需重新铺设,粘层采用 SBS 改性乳化沥青。

1.3标段划分

242省道(K39+232.053~K62+136.5)段二期路面监理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S242EQLM-JL1标段)。该监理项目对应施工标段包括路面施工标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标段和绿化补植施工标段。

1.4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监理计划服务期为:31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约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2.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监理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2.1.2业绩要求

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地承担过类似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监理工作【类似公路工程是指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大中修,但是施工内容必须包含沥青路面),否则不予认可】,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2.1.3人员要求

A、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具有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和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3)具有交通工程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公路工程是指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大中修,但必须含沥青路面),否则不予认可】,或者担任过两个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类似公路工程是指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大中修,但必须含沥青路面),否则不予认可】。

B、其他人员要求

检测试验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至少涵盖公路、材料);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1.4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以来)来已签订和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累计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2.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和《关于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全面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连检会〔2014〕2号)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书面告知函(网上下载或检察院出具)(检察院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内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书面告知函必须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缺失)。

2.2 其他要求

2.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2.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废标处理。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2.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2.2.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等级)、工程内容、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交工验收时间等资格审查和评分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2.2.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其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更新信息审核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 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进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首页,在网页“办事服务”栏右侧“应用服务”中点击进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CA登录方式登录后方可进行操作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及传真,以便联系。报名时间以网上操作为准,超过时间报名无效。网上报名完成后请登录“交易平台”,点击页面左边的“投标”—>“资审报名查询”进入招标公告信息维护页面,即可核实是否完成网上初步报名,网上报名资料应确保真实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登录区中的相关教程。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确认或联系招标代理确认。

(5)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第二条4款规定:“公路水运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有关企业业绩、人员和财务数据信息,均应当以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息为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在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编制“投标报表”作为证明材料放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另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可以要求中标人在签约前出示投标文件中所列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供核对”。

(6)投标人在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与江苏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7)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日17:00时至2018年7月9日23:59分。

请完成报名的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于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地址:连云港苍梧路君宸大厦602室)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由投标人自备),工本费售价人民币8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现场考察和招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日期和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9时30分,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10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会,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36-6号

邮政编码:222002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85512826

传    真:0518-85513797(自动)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连云港苍梧路君宸大厦602室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1191199,18896618564

电子邮箱:lygjsty@163.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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