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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砼摊铺机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18-08-07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沥青砼摊铺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丰达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的沥青砼摊铺机采购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连云港丰达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资金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为:沥青砼摊铺机采购(壹台)。

设备基本要求:沥青砼摊铺机:国外知名品牌。摊铺型式:履带式;全液压驱动与电液控制;配有电液自动找平装置。熨平板:配置液压伸缩熨平板。液压伸缩部分:伸缩基本宽度≥2.8m,最大伸缩摊铺宽度≥6m。拼装加长板后至最大摊铺宽度≥7.5m。熨平板加热方式:电加热。液压系统:液压系统中的核心元件泵、马达、阀必须使用国际知名品牌。发动机:原装进口国际知名品牌。环保要求:满足现阶段国家工信部的要求,达到国三发动机尾气排放标准。售后服务:12小时到达现场处理。设备款支付:除去首付以外,提供10个月以上的分期付款或者融资租赁模式。

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含制造、运输、安装技术指导、调试、检测、培训、税费、利润、质保期内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2.2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2.3交货期:15个日历天

2.4合同签订:本项目中标单位和连云港丰达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在营业范围内;投标人业绩和信誉良好,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投标企业及人员具有相应的许可资质;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是产品生产商,如经销商参加报名,则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书原件,同一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不得授权给多个经销商。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将会导致有关联关系的各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均被视为无效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设备款支付:签订合同后按双方协商付首付款,交付使用及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进行还款,设备款的5%做为质量保证金,自交付使用起1年后付款,所有未付款项均不计息。首笔设备款支付前,中标人需要向招标人开具与设备合同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5.2获取方式及地址: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东风街海连东路99号,原海通物流公司院内,连云港市自来水公司向东400米海连东路北侧)报名购买,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3提供资料: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商的授权书原件(经销商报名)、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盖公章)。

5.4其它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5.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以上报名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28日10:00时,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丰达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风街海连东路99号

联系人:陆工

电话:0518-85159090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风街海连东路99号

联系人:冯工

电话:0518-85810631/13776597213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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