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9-04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310国道市区段电子警察系统及监控系统施工监理(二次公告)
310国道市区段电子警察系统及监控系统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委托招标代理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10国道市区段电子警察系统及监控系统施工监理(G310JK-JL标段(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310国道青湖至大酒壶新浦区段起于浦南镇浦北村204国道与310国道交叉处,止于乌龙河南岸浦南镇与东海县黄川镇交界处,全部位于浦南镇境内。全长9.4公里。一般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4.5m,设计速度8Okm/h;起点与规划G204共线段(1.4km)路基宽33.5m,设计速度10Okm/h。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四同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0)精神,为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内交通流进行实时控制、协调,达到有效改善路网交通状况的目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拟在310国道太平庄等六个路口增设电子警察系统及监控系统。
1.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310国道市区段电子警察系统及监控系统施工监理项目拟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如下:交通视频监控系统、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管线预埋及防雷接地、供电与通信系统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实施、技术对接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的监理工作。
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本次监理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G310JK-JL(二次公告)标段。
1.3计划工期(或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27个月
其中:
施工准备期:/
施工期:3个月
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2.2业绩要求
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及监控系统或交通智能化电子工程或路网运行监控设施)施工项目的监理工作,且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2.3人员要求
A、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①具有国家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②具有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和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③具有机电或电子信息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自2013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工程(施工内容必须包含交通信号灯或电子警察或路网运行监控设施)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B、其他人员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本项目至少再配置1名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监理招标采用人员成本报价法。
2.4财务要求:
(1)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已完成的项目监理合同的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6其他要求
2.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2.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6.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2.6.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2.6.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其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更新信息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首页中部点击“办事服务→应用服务→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点击“交易平台”,经账号密码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交易平台”登录区中的说明。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确认。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6)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技术维护,联系电话025-58182190。
(7)本次招标项目报名开始时间为2018年9月5日8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23时59分。
请完成报名的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1004,处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相关资料,(《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备),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人民币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现场考察和招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2开标仪式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36-6号
邮政编码:222002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85512826
传真:0518-85513797(自动)
招标代理: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10楼
邮政编码:222000
联系人:吉工
电话:0518-85522323
传真:0518-85602024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