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10-11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2018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项目2018-GYAF-SG1、2018-GYAF-SG2、2018-GYAF-SG3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灌云县2018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灌云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公益性设施,覆盖范围广,服务人口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通过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性,为保障车辆及行人安全提供良好的农村公路环境。
灌云县2018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从平面交叉、道路线性、路侧防护、街道化路等几个方面完善农村公路引导、诱导、防护以及弱势群体保护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提高农村公路的安全性,为保障车辆及行人安全提供良好的农村公路环境。
本次灌云县2018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共分为三个施工标段:
其中,2018-GYAF-SG1标段共涉及25条线路;2018-GYAF-SG2标段共涉及34条线路;2018-GYAF-SG3标段共涉及30条线路;具体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项目灌云县2018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即2018-GYAF-SG1、2018-GYAF-SG2、2018-GYAF-SG3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对应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包括基础)的施工和缺陷修复,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较好地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无在建工程。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C、其他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1名/标段)。
3.1.5财务状况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3.2.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其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更新信息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3.2.6本次招标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3个标段的投标,但是最多可以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二个及二个以上标段排名均为第一,则推荐其为拟中标金额较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已经有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其它标段排名不是第一的,其在其它标段按照推荐的顺序可以被推荐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4.投标报名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首页底部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CA登录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确认。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6)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15时30分至2018年10月18日23:59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逾期不受理。
5.2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标段,图纸收取成本费人民币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3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和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696号
邮政编码:222200
联系人:王磊
电话:0518-88103473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马佳佳、伏龑
电话:025-87715121、87715120
传真:025-87715110
E-mail:JS86531176@126.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