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10-22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海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充电桩(站)建设工程项目(HTGJCDZ标段)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海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充电桩(站)建设工程项目已经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海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对连云港海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充电桩(站)建设工程项目(HTGJCDZ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云港海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拟在连云港市新建充电桩(站)。
2.2招标内容及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即HTGJCDZ标段。招标范围:拟建新建充电桩(站)设备基础、电缆沟、井等建设工程,分别是:新城花园、平山站、高公岛站、江化北路站、灌南站、新奥燃气站、广电中心、汽服公司、交控汽车广场、交巡警支队、市政府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特别提醒:投标人需踏勘现场,自行协调解决施工用水、电、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及完成本项工程应协调的交管、城管、环保、环卫、供电等相关部门,确保充电桩点供电的外线接入(发包人提供相关申请,承包人负责协调供电部门接入)、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一旦中标签约,招标人将不再因此增加任何措施费用,且也不因此延长工期。
2.3计划工期:总工期7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月23日,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本次招标项目估算价约为人民币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要求: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交工验收合格的市政400万元以上工程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15年以来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廉政问题;
(2)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业务合作单位工程款、材料款、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含A级暂定)及以上,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现阶段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4)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证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目前无在建工程。
(2)项目总工: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建设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证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目前无在建工程。
3.1.6其他要求: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员(至少投入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仼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具他情形。
3.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为录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施工企业,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系统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4.报名方法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进系统后用CA锁登录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并保证一直有效,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确认。
(5)投标申请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7)投标人在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与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4791280。
(8)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17:00至2018年10月29日17:0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经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电子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www.mot.gov.cn)“下载中心”下载]。
5.2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工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海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68号
联系人:刘总
招标代理: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
邮政编码:222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8-85865869、18805135863
E-mail:27206676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