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交通工程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关于连云港市2019年度国省干线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8-12-07 16:4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2019年度国省干线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019AFSJ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厅公路发展中心有关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要求,需要开展勘察调查、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工作。为按时完成2019年度省厅公路发展中心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的计划,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招标人)对连云港市2019年度国省干线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开展招标工作。本项目资金来源于省厅公路发展中心专项资金,且资金计划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19AFSJ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及概况

连云港市2019年度国省干线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计划为3条道路,分别为:267省道24.504公里,桩号K51.331-K75.835;236省道71.991公里,桩号K0-K131.991(其中K43.166-K103.166段为规划段,不计入里程);345省道51.906公里,桩号K0-K51.906。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设计招标分划分为1个设计标段,即2019AFSJ标段,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3条国省道共计148.401公里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项目路段设计资料、分析资料并排查交通风险(事故多发)与公路风险点段、开展路段现状与需求调查、收集风险点路段事故资料、进行安全需求勘察论证、进行分类需求工程处置方案设计、开展施工图个性设计、后续服务和后评价等工作。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后续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派设计代表解决设计技术问题,后评价包括建成后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2.3 勘察设计周期:

(1)勘察调查: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现场勘察和资料收集工作。

(2)方案设计:2019年1月25日前形成正式设计文本。

(3)施工图设计:2019年2月5日之前应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4)后续服务: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应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5)后评价: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完成后运营情况开展后评价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甲级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的设计资质。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独立地完成公路安保(防)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里程累计至少50公里、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含主体工程设计中包含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里程累计至少100公里,信誉良好。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A(含A暂定)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②2013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公路安保(防)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含主体工程设计中包含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正职);

③具有5年(含)以上从事公路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经历。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②2013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公路安保(防)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含主体工程设计中包含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 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评标阶段,省信用信息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作为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业绩、信誉进行评判的依据。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无法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信息的,则视为内容缺失。关于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潜在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http://jtyst.jiangsu.gov.cn/),在首页中部点击“办事服务→应用服务→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点击“交易平台”,经账号密码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系统帮助”中的说明。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确认。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6)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58182190。

(7)因近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维护,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人投标报表内容可能会出现偏差或错误,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避免因投标报表有误导致评标出现偏差和废标情况,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联系系统维护单位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8)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17:00时至2018年12月14日23:59分,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

5.2按上述报名方式完成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派员于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携带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留存);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到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一区67号)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5.3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4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23:59分,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7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招标人指定账户(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到投标保证金的证明(上述三件材料均必须为原件)按时出席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会,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汇款凭证应能够明确显示开户行和汇款账号。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单独密封后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在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后确定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详见本公告附件。

8、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和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6号

联 系 人:边工                    

电 话:0518-855128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一区67号

联 系 人:赵科

电 话:0517-83908799(8002)、13357965781

传 真:0517-89332265

E-mail:jsdingjun@126.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