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7-12 13: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64省道连云港段新建工程土地预审、报批项目
GN-S264-TD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64省道连云港段新建工程已列入省厅建设计划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于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GN-S264-TD标段土地预审、报批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灌南县交通运输局。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64省道连云港段新建工程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境内。
项目路线全长约40.086km,占地面积约15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26公顷,占用耕地68公顷,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43公顷。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车速采用100km/h,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标准,一般路段路基宽度为26.0m。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GN-S264-TD标段: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的所有工作及相关服务。
用地预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地预审申请材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情况查询、节地评价、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等工作报告。协调各相关部门,通过市、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预审、省(部)国土资源厅的审查审批,分别取得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鉴定手续、节地评价、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等用地预审批复需要的所有前置手续,最终取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用地预审批复文件。
用地报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土地复垦报告编制,完善基本农田补划和规划修改方案,组织编制“一书四方案”(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土地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供地方案),编制、收集用地报批所需的其他相关附件材料,组卷上报,协调各有关部门、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最终取得自然资源部的用地批复文件。
2.3周期及成果要求:
①合同签订后150日内取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用地预审批复文件。
②组织编制并上报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并通过专家论证取得论证意见。
③用地预审批复后编制上报用地报批材料,并于一年内最终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该项目的批复文件。
注:合同实施期间,业主可能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工作周期做相应调整,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业主工期安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土地规划甲级资质。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交通运输类土地咨询服务项目。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交监察〔2007〕13号)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为A级(含暂定)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2014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任交通运输类土地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 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评标阶段,省信用信息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作为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业绩、信誉进行评判的依据。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无法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信息,则视为内容缺失不予认可。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潜在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http://jtyst.jiangsu.gov.cn/),在首页中部点击“办事服务→应用服务→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点击“交易平台”,经账号密码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系统帮助”中的说明。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确认。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6)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58182190。
4.2按上述报名方式完成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应派员于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携带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留存);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到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一区67号)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4.3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4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17:00,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招标人指定账户(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到投标保证金的证明(上述三件材料均必须为原件;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则不需要招标人指定账户(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到投标保证金的证明,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单独密封后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按时出席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会,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招标人在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后确定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详见本公告附件。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和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西路13号
联 系 人:杨梅
电 话:0518-832192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一区67号
联 系 人:赵科
电 话:0517-83908799(8002)、13770498771
传 真:0517-89332265
E-mail:jsdingjun@126.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二〇一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