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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海县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研究(2021-2050)及东海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11-12 09: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研究(2021-2050)及东海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DH-GHYJ)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海县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研究(2021-2050)及东海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东海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江苏省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东海县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研究(2021-2050)及东海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DH-GHYJ)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50 年)〉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办规划〔2019〕53 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江苏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5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苏交计〔2019〕89号),结合省交通运输厅 “1+6+13+13”的规划编制体系工作要求,现对《东海县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研究(2021-2050)及东海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招标。

交通运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官”,也是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建设交通强国的宏伟目标,这是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设交通强国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长远谋划,深刻领会规划编制的重大意义。

2.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DH-GHYJ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面两部分工作内容:

1、东海县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50)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面向本世纪中叶,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系统谋划东海县未来30年综合立体交通网的总体布局,强化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的空间资源预控,引导交通运输各方式协调发展,提出综合交通愿景目标、路径选择、交通布局、建设重点、布局措施等,中期研究到2035年,远景研究到2050年。

2、东海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在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指导下,根据东海县“十四五”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综合交通的需求及阶段特征进行分析、预测,提出东海县“十四五”期间综合交通发展的目标及重点任务,涵盖基础设施、运输服务、治理能力等方面。规划内容包括发展基础、形势要求、定位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2.3服务周期安排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要求及发包人指令按时编制完成《东海县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研究(2021-2050)》及《东海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初稿及中间成果,并征求各相关单位时间节点意见要求,完成相关成果汇报及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包含公路专业)资信证书或工程咨询综合甲级资信证书,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

(3)投标人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信息系统中备案时间为准)具有已完的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的规划研究工作的业绩;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信息系统中备案时间为准)担任过已完的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的规划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不含副职)。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A(暂定)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等级)、工程内容、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交工验收时间等资格审查和评分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4、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办事服务栏目中点击“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进入“交易平台”,经CA登录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确认。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6)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16:30时至2019年11月19日17: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与联系人联系购买标书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和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东海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东海县牛山镇钢铁路204号         

联 系 人:刘 涛                    

电    话: 0518-87213837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联 系 人:薛晓春、伏龑

电    话:025-87715121、87715120

传    真:025-87715110

E - mail:JS86531176@126.com

                                                         2019年11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