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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233沭河漫水桥危桥改造工程及连云港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裂缝维修工程监理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11-14 17: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G233沭河漫水桥危桥改造工程及连云港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裂缝维修工程监理项目

1.招标条件

G233沭河漫水桥危桥改造工程及连云港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裂缝维修工程已经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公路中心”)同意,本监理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于省公路发展中心专项资金,且资金计划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通过比选方式委托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G233沭河漫水桥危桥工程

G233沭河漫水桥中心桩号为K1330+405,跨越新沭河(新沭河为我市重要泄洪通道),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境内,为赣榆区与海州区连接通行的重要“咽喉”节点。二级公路标准,桥梁全长192米,宽8.4m,单幅桥,跨径组合为跨径组合为13×6.8+6.5+14×6.8m。现有桥梁为水利部门建设,北侧14 跨为50年代建设,钢筋混凝土装配式简支板桥,排架式桥墩。南侧14 跨大约为70年代建设,整体现浇钢筋混凝土简支板桥,双柱式桥墩。桥面铺装为水泥混凝土。在2019年上半年桥梁检查中,G233沭河漫水桥危桥经检测评定为五类桥,属于危桥。根据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要求,应对该桥进行改造,改造方案为:拆除现有桥梁原址重建新桥。

2.1.2 连云港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裂缝维修工程

连云港市域境内现有14条普通国省道。由于国省道干线交通量较大,同时部分桥梁建成时间较早,桥梁出现一些病害,为了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恢复其的正常使用功能,需要对桥梁病害进行维修处治。

招标内容:(1)G233沭河漫水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范围包括老桥拆除、重建新桥的桩基、盖梁、架设板梁、铺筑桥面铺装及防撞护栏安装、附属设施工程的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2)连云港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裂缝维修工程涉及连云港境内国省道上桥梁14座的病害专项项维修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2.2 监理服务期

G233SHMSQ-JL标段:监理服务期为36月(其中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为12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1)G233沭河漫水桥危桥改造工程对应施工计划工期为:2019年11月30日开工;2020年11月30日完工。其中桥梁主体工程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连云港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裂缝维修工程对应施工计划工期为:2019年12月10日开工,2020年5月10日完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由中标人按标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同时要求现场驻地监理。

2.4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段:G233SHMSQ-JL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1.2财务能力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要求

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公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的监理工作,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1.4人员要求

A、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或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了业主开具的可撤离证明材料原件;

(2)具有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和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3)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中为准)。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

(4)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公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的总监理工程师。

B、其他人员要求

(1) 试验负责人(即试验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至少涵盖桥梁)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除总监理工程师和试验检测工程师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设备应符合本工程监理需要最低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不能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人员,视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依照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本次招标项目其他监理员要求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合同条款予以明确。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5项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未在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网站中被列入执行黑名单。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废标处理。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 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的本项目“投标报表”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工程内容、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交/竣工验收时间等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2.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更新信息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其他说明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进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首页,在网页“办事服务”栏左侧“应用服务”中点击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CA登录方式登录后方可进行操作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及传真,以便联系。报名时间以网上操作为准,超过时间报名无效。网上报名完成后请登录“交易平台”,点击页面左边的“投标”—>“资审报名查询”进入招标公告信息维护页面,即可核实是否完成网上初步报名,网上报名资料应确保真实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登录区中的相关教程。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确认或联系招标代理确认。

(5)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第二条4款规定:“公路水运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有关企业业绩、人员和财务数据信息,均应当以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息为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在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编制“投标报表”作为证明材料放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另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可以要求中标人在签约前出示投标文件中所列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供核对”。

(6)投标人在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与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4791280。

(7)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9年 11月14 日17时00分至2019年11月21日23:59分。

5.凡按上述要求成功报名的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于2019年11月15日——2019年  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地址: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

招标文件专用本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和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6号 地    址: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

邮政编码:222002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蒲工

电    话:0518-85512826               电    话:15150997599

传    真:0518-85513797(自动)       传    真:/

电子邮箱:lygglcgjk@163.com            E-mail:545800618@qq.com

                                                      2019年11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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