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4-30 17: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2020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2020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已经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公路中心”)同意,本监理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于省公路发展中心专项资金,且资金计划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通过比选方式委托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2020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包括204国道赣榆段大修工程、345省道灌南段大修工程、324省道灌云段大中修工程、233国道赣榆段预防性养护工程、310国道东海段预防性养护工程、310国道港城大道段中修工程。
本次招标范围:连云港市2020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包括204国道赣榆段大修工程、345省道灌南段大修工程、324省道灌云段大中修工程、233国道赣榆段预防性养护工程、310国道东海段预防性养护工程、310国道港城大道段中修工程的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2.2 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由中标人按标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同时要求现场驻地监理。
2.3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分为3个标段,即:
2020YHDZX-JL1标段:204国道赣榆段大修工程、233国道赣榆段预防性养护工程、310国道东海段预防性养护工程的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2020YHDZX-JL2标段:345省道灌南段大修工程的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2020YHDZX-JL3标段:324省道灌云段大中修工程、310国道港城大道段中修工程的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
2020YHDZX-JL1标段:对应施工计划工期为:计划开工2020年6月1日,计划完工路面主体为2020年8月30日,其他附属为2020年9月10日。监理服务期约2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020YHDZX-JL2标段:对应施工计划工期为:计划开工2020年6月1日,计划完工路面主体为2020年8月30日,其他附属为2020年9月10日。监理服务期约2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020YHDZX-JL3标段:对应施工计划工期为:计划开工2020年6月1日,计划完工路面主体为2020年9月10日,其他附属为2020年9月30日。监理服务期约2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1.2财务能力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大中修)的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含有沥青路面)的监理工作,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1.4人员要求
A、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或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了业主开具的可撤离证明材料原件;
(2)具有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和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3)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中为准)。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
(4)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大中修)的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含有沥青路面)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两个及以上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大中修)的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含有沥青路面)项目的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
B、其他人员要求
(1) 试验负责人(即试验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除总监理工程师和试验检测工程师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设备应符合本工程监理需要最低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不能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人员,视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依照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本次招标项目其他监理员要求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合同条款予以明确。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5项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未在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网站中被列入执行黑名单。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废标处理。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 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的本项目“投标报表”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工程内容、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交/竣工验收时间等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2.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更新信息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3.2.6本次招标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2020YHDZX-JL1、2020YHDZX-JL2、2020YHDZX-JL3标段三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二个及二个以上标段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则推荐其为拟中标金额较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已经有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其它标段综合得分排名不是第一的,其在其它标段按照推荐的顺序可以被推荐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3.2.7本项目监理投标人可同时对连云港市2020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跟踪检测项目(2020YHDZX-JC1、2020YHDZX-JC2、2020YHDZX-JC3)提出投标申请,若同一投标人在同一路段监理标段及检测标段推荐排名均为第一,则推荐其为监理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检测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该检测标段由本标段其它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推荐。
4.预约
(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首页底部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CA登录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3)“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4)网上预约时,在预约息中请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5)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6)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针对本次疫情特殊情况,投标人可以选择现场或邮寄领取招标文件。
(1)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于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地址: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
(2)邮寄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的投标申请人于 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2日(工作时间内,节假日休息),与招标代理联系,将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邮寄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2楼),同时邮寄领取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通过邮寄方式收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和图纸的投标人应在24小时给予书面确认收到回复。
招标文件专用本售价为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6号 地 址: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
邮政编码:222002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蒲工
电 话:0518-85512826 电 话:15150997599
电子邮箱:3066337126@qq.com E-mail:545800618@qq.com
2020年4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