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5-07 15: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324省道(K54+114~K57+340)段路面大中修工程
(2020S324YHDZX-SG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324省道(K54+114~K57+340)段路面大中修工程已经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公路中心”)同意,本项目资金来源于省公路中心养护专项资金,且资金计划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省灌云县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通过比选方式委托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该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固化清单和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324 省道连云港段总体为东西走向,起点位于灌云县燕尾港镇(K0+000), 向西经过杨集镇至沂北乡兴庄村与新 204 国道共线至伊山镇元帮村后穿越灌云县城后继续向西,终点位于宿迁交界处(K74+516), 路线全长74. 516km, 其中与新204国道共线段长16.6km。
本项目起点位于新204国道交叉口西侧(K54+114), 终点位于灌云南环大桥东桥头东侧(K57+340), 路线全长3.226km.其中K54+114~K56+796 段路面宽度为24.5m, 路基宽为39m, K56+796-K57+340段路面宽度为24m, 路基宽为33. 75m, 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2.2标段划分
本次324省道(K54+114~K57+340)段路面大中修工程拟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即:(1)K54+114~K56+796段:
①上行段面层:4cm AC-13,沥青下封层,基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0cm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②下行段上面层:4cm AC-13,下面层:6cm AC-20,沥青下封层,基层:15~20cm水泥稳定碎石+原水泥板块碎石化;
(2)K56+796~ K57+340段:上面层: 4cm AC-13,下面层: 6cm AC-20,沥青下封层,基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0cm 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5月30日;
计划完工时间:路面主体为2020年9月10日,其他附属为2020年9月30日。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1.2企业业绩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国省道干线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养护(不包括小修保养)的且已交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5项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未在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网站中被列入执行黑名单。
3.1.4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投标报表中为准)。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国省道干线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养护(不包括小修保养)的且已交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以投标报表中为准)。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国省道干线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养护(不包括小修保养)的且已交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要求:
(a)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指:
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已满且如期完工;或原任职项目尚未完工(含合同工期虽已满但实际未完工的项目)但发包人已书面批准其变更撤离该项目(此情况需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不接受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除非在该任职项目中担任一般管理人员,由于无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进行变更备案,投标文件中应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或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未满但实际已完工(此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已取得交工验收证书的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已建工程的备案)。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已接到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该项目中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视为有在岗项目。
C、其他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满足现场安全管理需要,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并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除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应符合本工程施工需要最低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不能提供满足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要求的相关人员,视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依照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1.5财务状况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废标处理。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 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的本项目“投标报表”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工程内容、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交/竣工验收时间等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2.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更新信息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投标报名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进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首页,在网页“办事服务”栏左侧“应用服务”中点击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CA登录方式登录后方可进行操作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及传真,以便联系。报名时间以网上操作为准,超过时间报名无效。网上报名完成后请登录“交易平台”,点击页面左边的“投标”—>“资审报名查询”进入招标公告信息维护页面,即可核实是否完成网上初步报名,网上报名资料应确保真实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登录区中的相关教程。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确认或联系招标代理确认。
(5)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第二条4款规定:“公路水运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有关企业业绩、人员和财务数据信息,均应当以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息为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在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编制“投标报表”作为证明材料放入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外,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另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可以要求中标人在签约前出示投标文件中所列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供核对”。
(6)投标人在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与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4791280。
(7)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 7 日08:00时至2020年5月 12 日23:59分。
5.针对本次疫情特殊情况,投标人可以选择现场或邮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
(1)现场领取:凡按上述要求成功报名的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于2020年5月7日——2020年5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107室 )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和图纸(《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2)邮寄领取: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于 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3 日(工作时间内,节假日休息),与招标代理联系,将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邮寄至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107室 ),代理公司邮寄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和图纸(《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通过邮寄方式收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和图纸的投标人应在24小时给予书面确认收到回复。
招标文件专用本售价为800元/每标段,图纸售价8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 27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招 标 人:江苏省灌云县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胜利西路696号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107室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电 话:0518-8188987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706065438@QQ.com
2020年5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