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6-05 08: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港赣榆港区4号至6号散货泊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港赣榆港区4号至6号散货泊位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核准立项,批文号为 苏发改基础发【2020】486号。招标人连云港新银湾码头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欢迎具备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连云港港赣榆港区4号至6号散货泊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新建3个10万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20万吨级船舶进行设计和建设,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为-15.3m,远期可疏浚至-19.3m,今后根据航道条件适时提升泊位等级,码头泊位长度为929m(含相邻起步工程已建47m过渡段),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300万吨。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码头工程、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陆域形成及道路、堆场、配套工程等。本工程码头前沿线距离后方围埝轴线150m,码头宽度55m。码头南北两侧及中部各设置1座引堤,其中北引堤需布置皮带机通道因此设计宽度30m,其他两座引堤宽25m,3座引堤共同构成码头与陆域联通的车辆通道。码头部分共占用水域面积12万㎡。码头全部采用门座起重机进行装卸,海侧轨道中心线距码头前沿线3m,门机轨距12m。4#泊位不设皮带机,用于镍矿、铁矿石和铝土矿卸船,门座起重机陆侧轨道后方1.5m设置宽度约为40m的前方作业区,接卸物料通过自卸汽车运至后方堆场;5#、6#泊位后方均设置皮带机,用于镍矿卸船,5#泊位后方带式输送机为单线布置,其中心线距离门座起重机陆侧轨中心为32m; 6#泊位后方带式输送机为双线布置,其中心线距离门座起重机陆侧轨中心分别为26m、32m。另在皮带机上部设置漏斗及破碎机,皮带机与门机之间的区域设置前方作业区,以保留对其他货物的装卸功能;本工程装卸工艺卸船主要采用门座起重机配合钢漏斗、破碎机,水平运输、外运采用带式输送机配合自卸汽车,带式输送机额定能力2000t/h,带宽1400mm带速为2.0m/s。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连云港港赣榆港区4号至6号散货泊位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期的现场后续服务、BIM技术应用以及后续服务等(但不限于此)。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此):疏浚工程、码头工程、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陆域形成及道路、堆场、配套工程等,以及设计范围内的项目组织实施、初步设计概算、经济效益分析和本阶段同步的BIM成果。
初步设计还需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消防设计专篇、安全设计专篇等相关专篇,相关专篇需单独成册。
(2) 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此):疏浚工程、码头工程、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陆域形成及道路、堆场、配套工程等,以及设计范围内的项目组织实施、施工图预算和本阶段同步的BIM成果。
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3)勘察(测)工作包括: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以及创建三维地形模型及地质模型;
(4)后续服务包括: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协助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工程说明、技术要求、提供相关设备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5)要求投标人自中标之日起,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批文手续、项目开工备案手续以及政府行业部门所需其他手续;项目施工过程中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6)本工程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创建省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投标人须严格执行。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勘察成果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5天内;
(2)初步设计(含专篇)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5天(期间根据业主要求提交相应阶段性成果);
(3)施工图设计周期: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4)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注:BIM模型成果与常规设计成果同期提交,模型成果与非模型成果同期提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证书;
3.2 业绩要求: 2010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具有已完成的10万吨级及以上通用或散货码头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业绩。
3.3 人员配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且2010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已完成的10万吨级及以上通用或散货码头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3.4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交通厅从业单位(施工、勘察设计、材料设备供应、监理、试验检测)信用等级评定公示中信用等级A(暂定)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公司,不得参加投标。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国资委直接管理国家级集团公司不视为母公司,但是其参控股单位只允许三家子公司参加本标段投标,具体以网上报名先后次序为准,确定投标单位。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5日09:00至2020年6月11日17:00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预约报名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预约报名。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3)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查询确认。
(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
5、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1日(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休息日不工作),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鑫源大厦(格林东方酒店)12楼1205室)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
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0年/月/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三号楼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9、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5号鑫源大厦
联系人:石正阳
电 话:0518-82382863
传 真:0518-82383401
邮箱:331807110@qq.com
招标人:连云港新银湾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帆
电 话:0518-8176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