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6-12 19: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四港池48#~49#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四港池48#~49#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20)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化连云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现对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四港池48#~49#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勘察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建设规模及建设地点
2.1.1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为2个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10万吨设计),总吞吐量为428万吨。其中,48#泊位为液化烃泊位,设计吞吐量为228万吨/年;49#泊位为化学品泊位,设计吞吐量为200万吨/年。两个泊位总通过能力为430.7万吨/年。5万吨级泊位考虑3000~5000吨级小船兼靠。本工程两个泊位考虑公用性质。
2.1.2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海滨大道以东,港内四港池。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四港池48#~49#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共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四港池48#~49#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招标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编制地质勘察布点图及勘察要求,开展地质勘察,提交勘察报告,满足初设及施工设计要求;开展满足各阶段设计要求的地形测图,并提交地形测图报告;
在可研基础上对方案优化设计,确定总体设计方案,配合业主开展安评、职评、环评、海域使用论证、岸线使用申请等评价及地方审批工作,并在完成方案设计后提供码头正大门及码头项目整体鸟瞰效果图;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的现场后续服务,内容包括:平面布置、自然条件、航道及锚地、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土建、供电与照明、通信与控制、导助航及安全监督设施、生产及辅助建筑物、给排水、消防、暖通、环保、投资概算等;
按审批要求编制的各设计专篇及根据政府审批意见进行的设计文件修改;配合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港口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协助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及监理招标;编写工程说明、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
协助业主组织HAZOP分析,开展编制、评审、修订工作;
施工期的现场后续服务指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服务,包括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本项目要求创建省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在设计及施工过程中配合建设单位创建品质工程。
(2)、设计范围:
本项目设计包括项目地质勘察、地形测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平面布置、自然条件、液体工艺、水工建筑物、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供电与照明、通信与控制、给排水、消防、暖通、环保、投资概算等内容。建筑物包括码头、引桥、功能性墩台及相应房建、管架等。设计界点位于引桥根部(与支管廊工程的衔接点)。支管廊、主管廊上的管线布置及水工、管廊等结构不在本工程范围内(除供电电缆、供水管道、氮气管道及生产污水管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第六章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2.3勘察设计周期:自设计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按照设计任务书进度要求完成地形测图、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运营期的现场后续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后运营满一年,具体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地形测图应在20天内完成报告提交。
(2)勘察报告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0天内完成报告提交。
(3)初步设计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天内完成设计,并提供建设单位白图成果及设计专篇进行内部审核,在完成内部审核后5天内提交正式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内外部审查,在通过初步设计政府审查后5天内完成修改,并提交初步设计最终文件。
(4)工艺危害及可操作性分析(HAZOP)审查报告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天内完成,并在两周内整改完成,提交审查报告。
(5)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5天内,提供满足疏浚工程招标的施工图纸。
(6)在完成中化国际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后,在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建设单位审核,审核结束后,在10天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在通过施工图政府审查后10天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最终文件。
(7)设备技术规格书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20天内提交最终稿。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1.2 业绩条件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项目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已设计完成的5万吨级及以上的沿海(含江河入海口,不包含沿江及内河)液体散货泊位项目设计业绩一项;
注:工程设计指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全过程,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下同。
3.1.3 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A(含暂定A)级及以上级别;
(2)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为:
3.2.1 资质条件
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
3.2.2 业绩条件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项目交(竣)工时间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担任过已设计完成的5万吨级及以上的沿海(含江河入海口,不包含沿江及内河)液体散货泊位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一项;
注:工程设计指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全过程,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下同。
3.3 其他要求
3.3.1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3.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勘察资质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废标处理。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4 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
3.3.6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更新信息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首页底部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 CA 登录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3)“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4)网上预约时,在预约息中请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5)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6)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20年6月15日起至2020年6月22日止(北京时间24小时制)前,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领购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不提供纸质文件,售后不退。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人:中化连云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号方洋之家2楼
联系人:严经理
电话:13812341979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9号舜禹大厦16层C室
邮编:210019
联系人:徐工/江工
联系电话:15151264120/025-89669623
邮箱:xuanxiang01@sinochem.com/jiangguangxiang@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