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7-01 08:5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一期工程201堆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一期工程201堆场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备【2017】 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新龙港港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江苏新龙港港口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
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一期工程近期拟建一期工程堆场及周边道路。主要建设件杂货及散货堆场,相关道路及生活辅助区道路堆场。该区域需先进行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面积为 334230 平方米,陆域宽度约 425~456m,纵深约 746~786m。
(2) 招标范围:
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一期工程201堆场施工的招标范围为:201堆场面积约35000㎡、纵一路横五路外侧绿化带;结构主要包括15cm厚C30预制混凝土块、3cm厚中粗砂、3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层、17cm厚级配碎石层、土工格栅一层;具体详见招标范围图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无疑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4) 工期要求
①总工期为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②重要节点工期:\
③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④各个施工区施工顺序根据现场情况由业主确定,承包单位须服从业主、项目管理单位统一调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年审合格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2015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完成过的面积在3万平米及以上的道路堆场施工工程业绩一项及以上。
3.2项目经理:
1、具备有效的壹级建造师资质等级(港口与航道或建筑工程专业),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
2、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015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面积在3万平米及以上的道路堆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3.3质量及信誉: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A(暂定)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不允许分包。
3、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5000万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按每5000万元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且按专业配备。且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者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公司,不得参加投标。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国资委直接管理国家级集团公司不视为母公司,但是其参控股单位只允许三家子公司参加本标段投标,具体以网上报名先后次序为准,确定投标单位。
4. 本次报名只接受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日10:00至2020年7月7日17:00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预约报名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预约报名。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3)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查询确认。
(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7月1日至 2020年7月7日,每日上午 08:30至 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鑫源大厦1205室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持下列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发售招标文件。
5.1.1法人委托书和来人身份证;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本次招标不代理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招标人:江苏新龙港港口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灌河港区
联系人:杨枢
电话:13675201802
招标代理: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号鑫源大厦
邮编:222042
电话:0518-82382863
传真:0518-82383401(自动接收)
联系人:石正阳
E-mail:331807110@qq.com
二○二○年六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