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7-24 17:3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州区宁板线X253(城镇段)改建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州区宁板线X253(城镇段)改建工程已由 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海行审投[2020]10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本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扬胜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海州区宁板线X253(城镇段)改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德昭路与宁板线交叉口,起点桩号为K3+441,路线向南行进约1.6Km,终点止于板浦镇区内,终点桩号K5+070,全长约1.63Km。工程包括路面养护、增设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沿线路域环境绿化、排水、亮化等改造工程。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K3+441~K5+070,合同范围包括:海州区宁板线X253(城镇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面、排水、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 工期
计划工期:四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5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未在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网站中被列入执行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要求:
A、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指:
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已满且如期完工;或原任职项目尚未完工(含合同工期虽已满但实际未完工的项目)但发包人已书面批准其变更撤离该项目(此情况需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不接受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除非在该任职项目中担任一般管理人员,由于无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进行变更备案,投标文件中应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或,
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未满但实际已完工(此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已取得交工验收证书的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已建工程的备案)。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已接到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该项目中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视为有在岗项目。
(6)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的本项目“投标报表”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工程内容、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交/竣工时间等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6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更新信息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预约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24日17:00 至2020年07月31日17:00 前(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0年07月24日至2020年0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教学楼B307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投标人也可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有需要的投标人在预约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单位。
5.2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工本费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图纸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8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扬胜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连西路28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教学楼
B307室
邮政编码:222000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邹工 联 系 人:陆工
电 话:0518-81191678 电 话:18805138426、0518-81583130
2020年07月24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