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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州区锦屏镇托山庙路CFA3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08-06 14:3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州区锦屏镇托山庙路CFA3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州区锦屏镇托山庙路CFA3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 海行审投(2020)1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本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海州区锦屏镇托山庙路CFA3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施工(TCMCFA3TDSJ-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托山庙路位于托山庙村北侧,本项目不仅是托山庙村向东连接海州区主要的出行道路, 同时也是其通往东海穆艞、卸房村等主要连接通道,目前现状破损严重,严重影响沿线居民出行,道路建设迫在眉睫。

托山庙路位于海州区西南侧,路线起于浦新线交叉口,起点桩号为 K0+000,路线从托山庙村北侧绕 越,终点位于 G15 上跨桥以东 560m 处,终点桩号为 K0+416.102,道路全长约 0.416km。等级为四类(I类),路基宽7m,路面宽6m,设计时速15KM/h,设计年限8年,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采用6cm沥青混凝土(AC-16)+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道路交通标志和绿化等。

2.2 招标内容及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即TCMCFA3TDSJ-SG标段。合同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道路交通标志工程、绿化工程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二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投标人(具有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要求

自 2015年01月0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大中修)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含C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年龄不得大于60周岁,无在岗工程。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年龄不得大于60周岁,无在岗工程;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投标报表中为准)。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要求:

A.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B.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C.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C、其他人员要求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 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5 财务状况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废标处理。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2.4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2.5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预约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6日17:00至2020年8月13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0年 8月7日至2020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01、1502),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投标人也可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有需要的投标人在预约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单位。

5.2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文件售价1000 元/标段,图纸售价1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9月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区锦屏镇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01、1502

邮政编码:222000                                         邮政编码:222000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人:严工

电话:     0518-83087646                         电话:0518-85193988

                                          电子邮箱:249355657@qq.com

 

 

 

2020年8月6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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