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8-12 18: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海州新能源项目初步设计(HZXNY-CBSJ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海州新能源项目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0] 116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扬胜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连云港市海州新能源项目初步设计(HZXNY-CBSJ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4〕128号)要求,连云港市被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为进一步大力推进新能源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拟实施海州新能源项目。本项目为连云港市海州区的大型商场、居民社区、景区及城区人口密集区车位建设充电桩及标志等配套设施,并同步建设充电服务平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6个经营性停车场充电场站及美化、监控、显示屏、膜结构雨棚等配套设施建设和138个小区的充电设施建设。其中,经营性停车场充电场站主要由10个光伏充电场站(其中,光伏雨棚8625.00平方米;储能2000.00kWh)、792个直流充电桩和924个交流充电桩组成;居民小区充电设施主要为27548个交流充电桩。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89834.87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HZXNY-CBSJ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连云港市海州新能源项目初步设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56个经营性停车场充电场站及美化、监控、显示屏、膜结构雨棚等配套设施建设和138个小区的充电设施及临时工程等的工程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的编制;招标配合、协助发包人履行完善项目报批等后续服务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a.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
b.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c.配合服务:根据业主需要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
独立企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具有下列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设计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人员)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执业资格。
(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含C级)及以上;
B、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投标文件的签署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④联合体所有成员都须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某一标段投标的,不得再单独递交该标段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该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接收的文件也均不予参加评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预约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3日9:00至2020年8月20日17:30前(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人网上预约成功后请于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投标人也可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有需要的投标人在预约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单位。
6.2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工本费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7.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扬胜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连西路28号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政编码:222000 邮政编码:210024
联 系 人:宋工 联 系 人:徐明
电 话:0518-81191678 电 话:025-52161262-8001
电子邮箱:jswjgczx@126.com
2020年8月12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