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9-24 15:5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南县盐河三桥和张湾大桥维修工程2020GN-QLWX-SG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盐河三桥和张湾大桥维修工程由灌南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张湾大桥、盐河三桥(南半幅)维修通知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灌南县交通运输局以灌南县盐河三桥(南半幅)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专家审查意见和灌南县张湾大桥维修工程设计审查会议纪要批准,项目业主为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灌南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境内。
2.2建设规模
本次维修的桥梁共2座,分别盐河三桥、张湾大桥。具体如下:
(1)盐河三桥
桥梁上跨三级航道-盐河,主桥为1-56m下承式系杆拱结构,南北侧引桥为跨径20m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全桥孔跨为4×20m+1×56m+4×20m,桥梁总长为216m。本工程采用小修方案,同时在桥头设置限载标志牌。存在桥面铺装层凹槽及网裂、伸缩缝堵塞及缺失、护栏破损及露筋、混凝土纵横缝、吊杆钢护筒锈蚀结构漏筋锈蚀、胀裂严重、引桥橡胶支座剪切破坏、锥坡冲刷破坏等病害。维修方案为:混凝土结构破损修补、裂缝封闭、裂缝灌胶、钢筋锈蚀处理、混凝土表面涂装、吊杆钢护筒及护栏牛角铁件防护涂装、引桥支座更换、伸缩缝更换等。
(2)张湾大桥
位于灌南县灌河张湾渡口下游,西接新安镇大圈宋集村,东接三口镇张湾村。 桥跨布置为(12×25)+(66+110+66)+(12×25)m,桥梁全长842m。主桥采用(66+110+66)m三跨预应力砼变截面连续箱梁,两侧引桥分别采用(12×25)m先简支后连续部分预应力砼组合箱梁。主桥中墩采用扁柱式墩,高桩承台,钻孔灌注群桩基础。主桥上部结构主要病害为顶板纵向裂缝、跨中腹板竖向裂缝及腹板斜向裂缝等;引桥上部结构主要病害为横隔板竖向裂缝及湿接缝横向裂缝;下部结构主要病害为砼胀裂、露筋等;桥面铺装露骨、伸缩缝病害及防撞护栏竖向裂缝、胀裂。维修方案为:采用粘贴碳纤维布加固(箱梁内部)、环氧树脂灌缝处理、更换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及防水层、下部结构及防撞护栏的裂缝和缺陷修补、附属构造维修及更换等。
2.2本次招标共一个施工标段,即2020GN-QLWX-SG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招标范围内桥梁病害维修等(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3本项目建安费:约人民币500万元。
2.4工程计划工期:56日历天(2020年10月20日开工-2020年12月15日完工;暂定,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有效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l14号)要求的投标人)。
3.1.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条件要求:
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的桥梁新建或改造或维修或加固工程的施工项目。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的桥梁新建或改造或维修或加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如有,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岗项目可撤离承诺函)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的桥梁新建或改造或维修或加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如有,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岗项目可撤离承诺函)
注: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备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至少填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要求。
3.5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2.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预约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4日17:00至2020年9月30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网上预约成功后请于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一区67号)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及图纸,逾期不受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留存);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否则不予办理,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投标人也可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有需要的投标人在预约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单位。
5.2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工本费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图纸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或邮件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5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详见本公告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西路13号
联 系 人:杨梅
电 话:0518-832192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一区67号
联 系 人:赵科
电 话:0517-83908799(8002)、13770498771
传 真:0517-89332265
邮 编:223300
电子邮箱:jsdingjun@126.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