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9-30 19: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841隧道整治工程结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查最低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
3.1.2业绩要求: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过一项(含)以上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的有效业绩(其中审计工程内容中必须包含隧道工程)。
注:1.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该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 5 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包含隧道工程)、投资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1.3人员资格:
A、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专业)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 (甲级)(在有效期内)资格证书;
B、其它人员要求:
注: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主要审计人员和设备应符合本工程审计需要最低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不能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人员,视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依照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本次招标项目其他审计人员资格条件及数量要求在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合同条款予以明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合同附件 C 审计人员资质资历及数量要求(最低要求)”的规定。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当日为准)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 止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当 日 , 投 标 人 未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截 止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时 间 当 日 , 投 标 人 未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4、预约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
联 系 人:何工 电话:0518-85525870
招标代理: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联系人:徐琨 电话:0518-81088897
电子邮箱:424000393@qq.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