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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841隧道整治工程结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30 19: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841隧道整治工程结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841隧道整治工程结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841隧道整治工程结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计划安排,841隧道整治工程结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现已开展,项目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台山,起点位于连云港港口南侧的中山东路,隧道穿越后云台山后终点位于宿城乡东侧。初步设计路线全长3.92 km,其中,主线长度约3.80 km,支线全长约0.12 km。主线包含隧道长度约3674m,门楼长度约37m;道路设计车速为30km/h,三级公路双向两车道标准。

(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次审计招标项目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详见项目需求及合同协议书):

841隧道整治工程结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具体为:本项目人防工程、隧道断面修复及加固、隧道衬砌支护、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内排水、通风照明、消防、供电、监控、交通标志和相关道路安全设施等的施工及实施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工程的结算审计工作。

本次项目招标划分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841隧道整治工程结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本工程建安费(含设备费)约 13500万元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期限为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及成果至招标人并接受为止。

另:政府部门审计时应配合做好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竣工结算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3. 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查最低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3.1.2业绩要求: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过一项(含)以上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的有效业绩(其中审计工程内容中必须包含隧道工程)。

注:1.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该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 5 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包含隧道工程)、投资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1.3人员资格:

A、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专业)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 (甲级)(在有效期内)资格证书;

B、其它人员要求:

注: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主要审计人员和设备应符合本工程审计需要最低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不能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人员,视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依照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本次招标项目其他审计人员资格条件及数量要求在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合同条款予以明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合同附件 C 审计人员资质资历及数量要求(最低要求)”的规定。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当日为准)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 止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当 日 , 投 标 人 未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截 止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时 间 当 日 , 投 标 人 未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4、预约

(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首页底部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 CA 登录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3)“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4)网上预约时,在预约息中请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5)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 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6)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0年09月30日~2020 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工本费售价人民币 5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日期和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21 日08时30分,截止日期和时间为 2020 年10月 21 日09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1 份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会,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

联 系 人:何工      电话:0518-85525870  

招标代理: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联系人:徐琨         电话:0518-81088897       

电子邮箱:424000393@qq.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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