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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圩港区二港池建材物流转运区多功能仓库及堆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4-27 15:5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港区二港池建材物流转运区多功能仓库及堆场工程

施工监理项目

(XWGQ-DCJL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港区二港池建材物流转运区多功能仓库及堆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徐圩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徐圩港区二港池建材物流转运区多功能仓库及堆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黄海海州湾埒子口以北至小丁港之间海岸,拟建于徐圩港区纳泥区中部东侧,地块南侧为横一路,北侧为规划道路纬二路,东侧为基地内规划道路经二路,西侧为陬山一路。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3.5742万平方,总建筑面积为:20373.33平方,其中仓库(仓储区)建筑面积1.76 万平方,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为2765.76平方;堆场面积3.07万平方,停车场兼堆场面积 3.08万平方,道路建筑面积3.17万平方,绿化面积 2.34万平方。

本次监理招标项目对应施工项目为徐圩港区二港池建材物流转运区多功能仓库及堆场工程,施工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徐圩港区二港池建材物流转运区多功能仓库及堆场工程包括道路堆场工程、构筑物、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信息控制等,对应施工项目造价约2.5亿元人民币。

(2)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徐圩港区二港池建材物流转运区多功能仓库及堆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XWGQ-DCJL1标段),监理招标范围包括对应施工标段的施工以及所有相关配套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工程交(竣)工结算和工程其他事项管理。
    监理服务期:自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算,至工程交(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满并支付尾款终止。其中:对应施工工期约2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企业近十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内,承担过已完码头堆场工程(项目工程里包含码头堆场工程也予以认可,港区道路工程或房建工程不予认可,下同)监理项目的监理任务;信誉良好;

(4)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通过安全、环境监理培训,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01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码头堆场工程(项目工程里包含码头堆场工程也予以认可,港区道路工程或房建工程不予认可,下同)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副职);且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注:总监理工程师个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1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5)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

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其中 200 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2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担保。

7.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单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招标人

:

连云港徐圩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方洋集团大楼

联系人

:

李工

电话

:

0518-82256126

 

 

 

招标代理

: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编

:

210019

联系人

:

薛晓春、伏龑

电话

:

025-87715121、87715120

传真

:

025-87715110

E-mail

:

js86531176@126.com

 

 

10、其他

10.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10.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10.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839079919。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10.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10.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开标时投标人须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自带电脑于开标现场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10.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0.7 严格执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公管办〔2020〕1号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1年4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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