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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云港港赣榆港区东防波堤管廊架延伸工程设计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6-10 14: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连云港港赣榆港区东防波堤管廊架延伸工程已经连云港发展改革委核准备案,备案证号为连发改备〔2021〕12号。招标人连云港润桥港口物流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本项目的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本次设计招标工作。欢迎具备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连云港港赣榆港区东防波堤管廊架延伸工程设计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赣榆港区已建管廊架总长约4670m,沿东防波堤根部向南延伸至起步工程罐区。为了推进赣榆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及后方罐区的开发建设,本工程拟在现有管廊架工程基础上,新建管廊架向南延伸至6号液体散货泊位引桥处,实现6号液体散货泊位管廊与现有管廊的衔接。新建管廊架总长1211.5m,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基础位于桩基梁板结构上部。根据管廊布置和消防需要,需对赣榆港区东防波堤4+950~5+915段进行拓宽,长度965m。拓宽部分拓宽部分顶高程7.5m,总宽度为14m,主要布置7m管廊架和4m宽检修通道以及相应的安全间距,综合考虑外部建设条件、管廊架及检修通道的布置需求,从尽量利用现有堤身结构、不新增用海、节省工程投资角度出发,水工结构方案采取斜坡式+桩基式。本工程投资估算为20485万元。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连云港港赣榆港区东防波堤管廊架延伸工程范围内所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BIM技术应用以及后续服务等(但不限于此)。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此):总平面、水工、土建、装卸工艺等,以及设计范围内的项目组织实施、初步设计概算、经济效益分析和本阶段同步的BIM成果。

初步设计还需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消防设计专篇、安全设计专篇、环保专篇、地形测量等相关专篇,相关专篇需单独成册。

(2) 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此):总平面、水工、土建、装卸工艺等,以及设计范围内的项目组织实施、施工图预算和本阶段同步的BIM成果。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3)后续服务包括: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工程说明、技术要求、提供工程量清单,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4)要求投标人自中标之日起,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批文手续、项目开工备案手续以及政府行业部门所需其他手续;项目施工过程中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2.3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初步设计(含专篇)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期间根据业主要求提交相应阶段性成果);

(2)施工图设计周期: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注:BIM模型成果与常规设计成果同期提交,模型成果与非模型成果同期提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业绩要求:

2011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已设计完成的长度超过1000m的沿海防波堤或防潮堤或防潮挡沙堤或围堤工程的设计工作;

3.3人员配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港口航道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

3.4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交通厅从业单位(施工、勘察设计、材料设备供应、监理、试验检测)信用等级评定公示中信用等级C(暂定)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公司,不得参加投标。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5号鑫源大厦

联系人:史晗

电话:0518-82383401

传真:0518-82383401

邮箱:396380759@qq.com

招标人:连云港润桥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梦远

电话:18115206578

8、其他

8.1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396380759。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开标时投标人无须现场参加开标,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6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7严格执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公管办〔2020〕1号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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