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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33国道灌云北段建设工程跟踪审计项目(233GYBD-GZSJ标段)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6-18 18: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33国道灌云北段建设工程跟踪审计项目(233GYBD-GZSJ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灌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233国道灌云北段建设工程跟踪审计项目(233GYBD-GZSJ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33国道灌云北段建设工程路线起自连云港市海州区与灌云县交界处(顺接拟建的233国道海州南段),向南经过灌云县小伊镇和灌云县伊山镇,先后下穿青盐铁路、上跨沈海高速公路,继续向南与规划连宿高速公路交叉,止于灌云县城北本线路与236省道交叉处,路线全长约13.4km。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城镇段可适当加宽。本项目主要控制点包括路线起点、青盐铁路、沈海高速、新机场互通连接线、路线终点等。本项目全线共设置主线桥梁9座,其中特大桥1座,中桥8座。本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5.9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0.5亿元。

本项目与多条高速、铁路、国省道存在交叉;且全线穿越藕塘地段,软基处理较多,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初稿)。

2.2 招标范围

本次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233GYBD-GZSJ标段,招标范围(即审计范围)如下:

(1)负责233国道灌云北段建设工程全线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管网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环保及绿化、涉铁工程等所有相关工程费用审计;参与工地例会、施工图纸会审与交底、设计变更及交竣工验收,发现的问题须及时向委托人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施工过程中关键节点、隐蔽验收、变更及现场签证等记录的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工程价款调整、材料价格调差复核、竣工验收前日常管养费用审核等;参与涉铁工程造价谈判;

(2)工程投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费用审计;

(3)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进行审计,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征地范围、拆迁范围及相关手续;征用、占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相关规费是否按规定足额、及时交纳;拆迁范围确定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环评报告的要求和有关各方会议纪要的精神,确认手续是否完备,拆迁工作的实施程序是否合规;②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落实及相关手续、耕地林地保护政策的落实;③征地拆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征地拆迁总费用的真实性;④审计深度要求至具体每一拆迁户及类型;

(4)财务决算审计(允许合作单位实施);

(5)工程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6)审核项目合同草拟稿,出具审计意见,协助委托人订立各类合同;分析合同价款,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出具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总表;

(7)根据其他上级单位审计报告调整项目竣工决算财务报表,出具预留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8)施工、监理、检测等招标文件审核,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监理及检测等服务项目控制价审核,出具书面审计意见;

(9)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指导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10)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11)上级单位审计时进行配合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12)其他《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指南的通知》厅财字(【2013】300 号)规定的审计内容。

具体审计工作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附件。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期为:自签订审计服务合同后,随工程建设进度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且完成了所有审计工作止。本项目工程建设期约36个月(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工程建设期间,审计单位应委派至少1名项目组成员常驻工程现场(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工程建安造价不低于3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造价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应为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咨询);

(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造价师甲级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土建专业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证书;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工程建安造价不低于3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造价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应为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咨询)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④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信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标段(含平台费200元)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696号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8812719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政编码:210024

联 系 人:徐明、陈婷

电    话:025-52161262-8001

E-mail:jswjgczx@126.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信息管理”—“资审报名查询”—“检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69012863。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2日9时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

(4)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8.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1年6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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