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交通工程 > 招标公告

关于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工程审计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8-30 17:4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工程审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工程审计项目(LYG-302-GCSJ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位于连云港市海州湾沿海,航道呈“人”字形布置,由外航道、徐圩航道和推荐航线组成,其中外航道内段连接连云港区,徐圩航道连接徐圩港区,外航道外段及推荐航线为两港区共用航道。工程概算约77.49亿元。

(2)招标内容

本次审计招标项目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详见合同协议书):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的工程审计项目,具体为:(1)审计工程建安费用;各合同段图纸工程量的复核、工程变更的审核、编制结算工程量清单、审核工程结算,出具工程审计报告;(2)审计工程概算其它费用;(3)审计工程管理过程资料,出具工程管理审计报告;(4)与审计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5)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指导相关人员及时整改;(6)配合政府审计进行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工程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7)进行必要的工程延伸审计;(8)配合财务审计单位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本项目工程审计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审计工作全部结束,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3.1.2业绩要求:

企业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显示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内,投标人独立承担过交通项目工程造价审核(或工程审计)业绩。

3.1.3人员资格:

A、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至少具有注册造价师(不包含二级)资格证书;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显示的合同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交通工程造价审核(或工程审计)的项目负责人。

(4)该人员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不允许从其他单位外借。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所投单位近六个月(2021年2月到2021年7月)社保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未在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网站中被列入执行黑名单。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第三段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无;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无。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

邮政编码:222006

联 系 人: 马工

电    话:0518-82385655

招标代理: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13851238815

8、其他

8.1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649860234。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9月23日08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09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开标时投标人无须现场参加开标,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6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7严格执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公管办〔2020〕1号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1年8月

附件:
35b04ca6-b9df-43c8-86c3-f33c7c58531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