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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州区通航水域桥梁防撞安全隐患评估设计项目(重新公告)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9-10 12:3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州区通航水域桥梁防撞安全隐患评估设计项目(重新公告)

(HZTHSYQLFZPG-SJ-0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州区通航水域桥梁防撞安全隐患评估设计项目 已由 连交(2021)7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海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连云港海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海州区通航水域桥梁防撞安全隐患评估设计项目(重新公告)实施对象为管养的公路跨航道桥梁及项目服务期内额外新增或突发的桥梁碰撞隐患治理的桥梁,共约14座,具体情况详见“图纸”栏内容。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海州区通航水域桥梁防撞安全隐患评估设计项目(重新公告)共划分一个标段,为HZTHSYQLFZPG-SJ-01,本次招标工作内容包括针对上述桥梁开展排查、通航安全风险、抗撞性能综合评估及防撞处治设计,并根据评估结论提供整治建议,重点整治桥梁标志、标识设置维护不到位、通航净空尺度不足、未按照要求设置维护防撞设施、抗撞性能不足等问题。

2.3 服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公路跨航道桥梁防船舶碰撞排查及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出具评估报告后1个月内完成桥梁防碰撞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桥梁防碰撞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任一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设计资质。

(3)检测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任一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桥隧专项检测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以交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个跨越航道的大桥及以上的桥梁航评项目或至少1个跨越航道的大桥及以上的桥梁设计项目(含改造或养护类项目)。

注:跨越航道的大桥及以上的桥梁设计项目是指单独跨越航道的大桥及以上的桥梁设计项目或设计内容中包含跨越航道的大桥及以上的桥梁设计的其他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下同。

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为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业绩要求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或联合体各方分别具有。

(5)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应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表三中的学历专业(或职称专业)为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2021 年3月-2021年8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6)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以勘察设计类别为准,下同)评定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10  月  11  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海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洪门街道江化北路28号

邮    编:222000

电    话:0518-81595118 

联 系 人: 李处长 

招标代理: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0号312室

邮政编码:222000

电    话:0518-85262399

联 系 人:陈工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

(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特别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 副联单位仅能选一次且无法变更。预约步骤:①联合体牵头人点击“副联单位管理”中“选择副联单位”,发送联合体邀请;②副联单位在“接收联合体投标”中点击“确认”,进入选择报表页面,选择投标报表;③联合牵头人点击“确认副联单位”;④联合牵头人点击 “申请预约”提交预约申请。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信息管理”—“资审报名查询”—“检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69012863。

9.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0  月 11  日10时3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

(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9.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2021年09月 10 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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